《预防接种服务规范》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规范》是两项保障儿童健康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要求各个社区和乡镇卫生医院对辖区内居住的所有0~6岁的儿童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和疫苗预防接种,系统观察小儿的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及早发现异常、及时进行科学育儿和发育促进指导。
2000年以后,我国儿童预防接种进入免疫规划阶段,能够免费接种的疫苗种类越来越多,可预防控制的传染病已达15种之多。随着免疫规划在保障儿童健康中的作用被大众重视程度的提高,一些存在黄疸、热性惊厥、癫痫、先天性心脏病等特殊健康状态的儿童如何进行疫苗接种,成为了困扰儿童家长、儿童保健和预防医生、儿科临床医生多年的问题。近期,国家卫健委新发布了2021年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在多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些问题做出了明确说明。
一、新版《说明》,这些常见疾病不再作为疫苗接种禁忌
1.生理性和母乳性黄疸;
2.单纯性热性惊厥史,癫痫控制处于稳定期;
3.病情稳定的脑疾病、肝脏疾病;
4.病情稳定的常见先天性疾病,如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苯丙酮尿症、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等;
5.病情稳定的先天性感染,如先天性梅毒、巨细胞病毒和风疹病毒等;
6.对于其他特殊健康状况儿童,如无明确证据表明接种疫苗存在安全风险,原则上可按照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
二、新版《说明》,特殊儿童的疫苗接种原则
1.早产儿与低出生体重儿
胎龄小于37周的早产儿、出生体重小于2500g的低出生体重儿,如果医学评估稳定并且处于持续恢复状态,没有需要持续治疗的严重感染、代谢性疾病、急性肾脏疾病、肝脏疾病、心血管疾病、神经和呼吸道疾病,按照出生后实际月龄接种疫苗。
2.过敏
通常说的“过敏性体质”不是疫苗接种禁忌。对已知疫苗成分严重过敏或既往因接种疫苗发生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及其他全身性严重过敏反应的,禁忌继续接种同种疫苗。
3.免疫功能异常
免疫功能异常患儿原则上不能接种减毒活疫苗(补体缺陷患者除外),但是,可以接种灭活疫苗。
三、新版《说明》,儿童免疫程序时间节点
1.乙肝疫苗,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第1剂,1月龄完成第2剂,6月龄完成第3剂。
2.卡介苗,3月龄内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腮风疫苗第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需在12月龄内需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需在18月龄内完成。
5.麻腮风疫苗第2剂、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需在小于24月龄内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需在3周岁内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需在4周岁内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需在5周岁内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需在7周岁内完成。
10.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规定推荐年龄完成剂次接种者,补种年龄由14岁延长至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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