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1日,人民日报刊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张冰子的文章《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文章称,当前,产假和生育保险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张冰子提出的建议包括:将延长期产假的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延长带薪父亲陪产假;由生育保险基金对用人单位进行补贴;逐步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应尽快落实父母育儿假制度。(6月21日中国青年报)
不久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作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重大决策,引发强烈关注。在人们为“三孩”政策叫好之时,也有人为“不敢生”“养不起”而烦恼。人民日报刊发《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的专家文章,提出延长带薪父亲陪产假至一个月、尽快落实父母育儿假制度等,自然被视为具有强烈的信号意义。
在生育期间让男女双方都享受长产假(陪产假)的做法在国际上早已有之,尤其是在生育率低下的发达国家,政府颁布的一系列“催生”政策中总少不了鼓励男性休陪产假这一条。例如,瑞典现行产假总时长共计480天;德国给初为父母的员工14个月的带薪假期。“陪产假”“育儿假”可以更好地保障“三孩”政策的落地,激发人口红利,提高民众幸福指数。
落实父母育儿假还可以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因为女性生育之故,需要享受产假等一系列权利,企业出于成本考量,对录用育龄女性心存疑虑,全面放开三胎生育以后,或将加剧女性就业歧视。倘若延长带薪父亲陪产假,会在很大程度上消除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问题,也能使丈夫无顾虑地承担起更多的家庭责任。
现实情况是,生下孩子之后,职场女性往往分身乏术,家长们也往往为孩子无人照料而苦恼不已。学者提议的“陪产假”“育儿假”与过去的妇女产假有所不同,允许父母根据计划免疫、儿童体检、生病等婴幼儿生长问题需要请假,天数可结合企事业单位自身情况来制定。这就给了父亲、母亲和企事业单位更多的选择。而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教育子女和家务劳动的责任,保障婴幼儿得到必要的照顾,可以有效缓解年轻夫妇的焦虑;父母双方共同参与育儿,也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和谐。
不应忽视的是,由于“陪产假”“育儿假”加大了企业的用工成本,故在部分地区试行过程中遭遇巨大阻碍,使得“陪产假”“育儿假”犹如空中楼阁。对此,张冰子提出将延长期产假的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对用人单位进行补贴。如此可以适度补贴用人单位的相关成本,减少企业落实“陪产假”“育儿假”的后顾之忧,解决好育龄职工、单位及政府部门的利益均衡问题,有助于提高放开三孩生育的社会共识。
生育问题不仅是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问题,人口政策的制订、配套措施的推出是一个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科学全面的探索及不断修正完善。期冀“陪产假”“育儿假”制度早日制定并实施,逐步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减轻育龄夫妻的身心压力,化解生育之困,促进三孩生育政策更好落地。
完善生育制度
支持“三孩”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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