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田党生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荣集团”)涉案其中。
判决书显示,田党生在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等职位期间,先后为多家公司单位在办理土地手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所得赃款共计人民币约4652万元,田党生及其家庭不能说明来源财产约1200万元。
2019年12月25日,西安中院一审判决田党生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2016年,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承诺为海荣集团在办理用地手续事项上提供帮助。该公司董事长郑某某为请求田党生为该公司开发的项目提供帮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售给田党生两套房产,田党生共计支付购房款72.805万元,并同意田党生用红木家具折抵房款,田党生以83.99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郑某某红木家具一套。经鉴定,上述两套房产价值119.28万元,实际支付72.805万元,少支付46.475万元;红木家具当时的市场价格为57.88万元,实际销售价格83.99万元,多收取26.11万元。低价购买两套住宅、高价出售红木家具的实际支付、出售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额共计人民币72.585万元。
海荣集团官网资料显示,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以商业投资、酒店餐饮、生态旅游开发、物业管理、建筑辅材等为辅业的多元化企业集团。目前,具有国家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注册资本2.2亿元,旗下有西安海荣置业有限公司、西安海荣园艺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
根据天眼查资料,海荣集团目前的股东是郑青海和王孝侠,持股比例分别是63.64%和36.36%。
对于判决书的相关内容,中国网财经记者曾致电海荣集团试图联系采访,但截至发稿电话未能接通。
海荣集团,西安国土局,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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