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王桢受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陕西省西安市规划局原总工程师王桢,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在房地产项目规划审批事项上提供帮助,一审法院以王桢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刑事裁定书显示,王桢受贿事实共有14起,其中包括西安博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家实业”)。2009年四五月份的一天博家实业法定代表人张某使该公司“祥和花某某”项目在西安市规划局办理规划审批时得到时任该局总工程师的王桢的帮助,加快审批进度,在王桢办公室送给其人民币10万元,王桢予以收受。
博家实业法定代表人张某证言证明,2007年,博家实业“祥和花某某”房地产项目向西安市规划局报建审批,到2009年都没有通过。王桢是规划局总工程师,负责项目审批。他为了加快项目审批,就想给王桢送点钱。2009年3月,他让公司财务部出纳王某准备了10万元。他用报纸将钱包好放到纸袋子里,带着去了王桢办公室,见面后给王桢说希望其能加快“祥和花某某”项目的审批进度,走的时候他给王桢说袋子里有10万元,王桢推辞一下就收了。之后没过多久,规划审批手续就通过了。他后来找了一张发票交给王某,将这10万元以项目建设支出名义从账务上处理。
资料显示,博家实业成立于2000年12月04日,注册资本2000万,公司大股东、经理为张武宁,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的开发、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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