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王桢受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西安市规划局原总工程师、巡视员王桢受贿事实共有14起,西安汇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诚房地产”)涉案其中。
刑事裁定书显示,2008年9月至2009年春节前,汇诚房地产董事长吴某为使其公司“西京明园”项目在西安市规划局办理规划审批时得到时任该局总工程师的王桢的帮助,安排副总经理何某某于2008年中秋节前在西安市高新区一路边送给王桢10万元。2008年10月,吴某甲请王桢在西安市高新区XX酒店吃饭,饭后送给王桢10万元。2009年2月,吴某以春节拜年为名,在王桢办公室送给王桢10万元。以上30万元,王桢均予以收受。
汇诚房地产董事长吴某在证言中证明,2008年中秋节前的一天,他从汇诚房地产备用金中取了10万元人民币,装在一个茶叶礼盒内,安排副总经理何某某送给王桢。何某某和王桢联系后就把礼盒送过去了,大约1小时后,何某某汇报说把钱送给王某丁。2008年八九月份,他弟弟吴某乙来西安协调规划设计方面工作,他想让吴某乙结识王桢。国庆节过后的一天,他让何某某约王桢在西安高新区XX酒店吃晚饭,叫吴某乙参加,他向王桢简单介绍了汇诚房地产开发的“西京明园”项目的基本情况。饭后,他送王桢上车时,将一个装有10万元人民币的礼盒送给了王桢。2009年春节前,“西京明园”项目规划手续已基本通过了长安区规划局的审核,很快就要报西安市规划局上总工办会研究,需要王桢帮忙,加之临近春节,他便从公司的备用金中取出10万元人民币,装在一个茶叶礼盒内到王桢办公室,寒暄了几句后,他茶叶礼盒放在王桢的办公桌旁边就离开了。王桢很快就将“西京明园”项目安排上会研究,2009年5月,汇诚房地产就拿到了“西京明园”项目的控规批文。
资料显示,汇诚房地产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4500万,公司董事长为刘永茂,副董事长吴振奋;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经纪与代理、房地产项目策划与管理(以上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项目,领取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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