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王桢受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陕西省西安市规划局原总工程师王桢,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在房地产项目规划审批事项上提供帮助。
裁定书显示,在王桢的14起受贿事实中,向他行贿的人主要是想获得他在规划用地、项目审批、发放规划许可证等方面的帮助,加快审批进度。
2005年1月至2011年12月间,王桢利用担任西安市规划局总工程师的职务便利,在规划项目审批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西安铁锋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锋集团”)董事长宋某等14人所送现金人民币285万元,并以低于市场价24万余元的价格购买房产一套。
2005年1月至2009年1月,铁锋集团董事长宋某某为使其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西安市规划局办理规划审批事项时得到时任该局总工程师的王桢的支持和帮助,先后三次以拜年为名在王桢办公室送给其人民币共计35万元,王桢予以收受,并对铁锋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在规划用地、项目审批、发放规划许可证等方面提供帮助,加快审批进度。
铁锋集团董事长宋某某在证言中证明,铁锋集团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要在西安市规划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王桢是西安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在规划审批上有话语权。为了能和王桢搞好关系,让王对铁锋集团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审批给予支持,帮助协调相关处室,加快审批进度,他先后三次共计给王桢送了35万元。第一次是在2005年1月的一天,他让公司财务人员准备了10万元人民币和一副挂历一起装在一个纸袋里。他以拜年送挂历为名到王桢办公室,闲聊了一会,就将装有钱和挂历的纸袋留在王桢的办公室走了。第二次是在2007年2月的一天,他让公司财务人员准备了15万元人民币和一本摄影集一起装在一个纸袋里拿到王桢办公室。他们说了些关于摄影的事,然后他就将装有15万元的袋子和摄影集留在王桢的办公室走了。第三次是在2009年1月的一天,他让公司财务人员准备了10万元人民币装在一个纸袋里,又拿了一本自己出版的文章选编册到王桢办公室。他们闲聊了一会,他就将装有10万元现金的纸袋子和选编册留在王桢办公室走了。铁锋集团是经营房地产的,财务上存放有大量现金,他每次给王桢送钱都是让财务人员提前准备好。送钱后,公司财务用其他票据入账,列入公司经营支出,从财务上处理。
资料显示,铁锋集团成立于1999年,目前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宋艳刚,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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