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保利置业”)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接获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所出具的高等法院案件2020年第467号诉讼项下的传讯令状。
公告称,2020年5月8日,Active Success Consultants Limited及保利置业(香港)有限公司,和保澳置业一人有限公司(统称“被告”),接获代表萧德雄和Best Attitude International Limited(统称“原告”)的律师针对被告的高等法院案件2020年第467号诉讼项下的传讯令状。
据了解,保利置业(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保利香港”)为保利置业的全资附属公司,保澳置业一人有限公司(简称“保澳”)为保利香港全资附属公司,而Active Success Consultants Limited(简称“Active Success”)为保澳全资附属公司。
根据传讯令状,除其他外,原告寻求声明Active Success于2019年9月25日发出的销售通知(在该公布中定义)无效,并没有法律效力。
但保利置业表示,公司认为该销售通知有效,并正就原告人展开法律程序一事征询法律意见。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上述事项另行作出公布。
据了解,2019年9月25日,保利置业公告称,Active Success向Best Attitude发出销售通知,要求其在股东批准出售后按代价向保澳收购销售股份(即Active Success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及销售贷款款(即Active Success于完成日应付保澳的所有贷款及预付款项)。
公告显示,Active Success持有项目公司胜鸿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余下70%股权由独立第三方Best Attitude持有。据悉,胜鸿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一物业,即澳门一地段,面积约为56,592平方米,位于路环岛,毗邻田畔街,物业登记局注册编号为6150。公告提到,澳门政府已收回并重新持有该物业。澳门政府收回该物业一事构成股东协议所载的触发事件,故Active Success有权要求Best Attitude按代价向保澳收购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此次出售完成后,Active Success将不再为集团附属公司,其损益和资产及负债亦不再并入集团综合财务报表,而公司亦不再持有项目公司任何权益。保利置业预计出售后将取得未经审核收益约5.46亿港元。保利置业拟使用出售所得款项为集团日后其他潜在投资机会及╱或一般营运提供资金。
保利置业,澳门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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