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区一租户正常租赁期间遭强拆
2020-08-12 09:29:14
文章来源
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记者 邵磊)2013年5月1日,沈河区好运来酒楼的经营者石毅跟沈阳市第二百货商店签订了15年房屋租赁协议书,并按协议约定向沈阳市第二百货商店一次性全部支付了15年租金,共计140万元人民币,合同到2028年4月30日终止。

  

  2020年7月22日下午,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沈河区中街路中和福东巷11号局部房屋实施了强拆。

  

  “2020年7月8日,沈河区人民政府下发了房屋征收决定以及房屋征收公告【沈河区政征公字(2020)第1号】的文件;沈阳市第二百货商店给我本人下发了一份关于停止一切经营活动的通知,时至2020年7月9日凌晨两点多钟,在我们业主租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子门前被焊了一个长达百米,高三米铁板围墙,致使业户无法经营,随后在7月22日下午该区某副区长指挥城市更新局(即原来的拆迁办)对经营户进行了打砸、谩骂、强拆事件,这之前一直没有跟租户业主进行公平的沟通和补偿。”酒楼经营者石毅无奈的告诉记者。

  

  沈阳市第二百货商店陈连合(音)经理跟记者说:合同现在没到期,区里有统一规划要求,城区改造把这块儿打造成广场,目前没有跟石毅之外的任何企业签订新的合同。

  

  沈阳市第二百货商店跟沈阳市沈河区好运来酒楼签订的房产租赁协议书第八条免责条件第三条由于政府动迁导致甲乙双方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经营中的损失由乙方自行与动迁方进行洽谈(享受动迁所造成的装修和经营损失补偿)对此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到目前为止补偿还没进行完,就强行砸玻璃,非法拆除地上附着物,谁该为此造成的损失买单?

  

  当事人石毅表示他将维权到底,将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此事件记者来到沈河区区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说她们已经跟区政府正式行了文,然后这块工作也跟相关领导作了汇报,现在政府也正在对这件事进行调查,肯定会第一时间拿出解决方案;政府跟媒体一起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

(记者 邵磊)

责任编辑:陈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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