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翔)近日,江西南昌正式发布了《南昌市中心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发放租赁补贴的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将在南昌市中心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范围,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据介绍,早在2014年,南昌便出台了相关办法,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范围,并规定了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申请人为本市家庭的,应当至少1名家庭成员取得本市居民户口;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持《居住证》连续满3年、连续在城市稳定工作满6个月。
而此次在租赁补贴方面有较大变动,《操作细则》要求,外来务工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在该市办理《居住证》连续满3年;在该市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在该市无房;年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系数(为44136元);未重复享受国家住房保障房政策,即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自愿选择申请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实现在南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城镇市民同等待遇。
为进一步便民化,设立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常态化受理住房保障申请业务。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可注册登录南昌市住房保障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写个人资料,并选择申请意愿后提交申请。
据了解,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于每年6月、12月定时发放,每人每月150元。如当年财政资金预算不足的,则按计划采取轮候方式,分年度、分批次给予保障,轮候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以确保能让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到租赁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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