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大量购房者被坑!谁让消费贷异化成了“房贷”
2023-11-09 09:48:46
文章来源
北京商报

你敢信吗?你的房贷可能是消费贷……

  最近,在河南濮阳市就出现了这样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购房者本以为能享受到存量房贷利率下调的优惠,但询问银行后才得知,本该办理的房贷却是消费贷。

  从其中一家涉事银行的回应来看,不排除贷款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违规行为,而身披房贷“外衣”的贷款其实一直都是消费贷,名义为装修住房。

  买房不够、消费贷来凑,事实上,消费贷资金换“马甲”后流向楼市的情况一直存在,这些“马甲”包括贷款中介、担保公司等各类平台,借款人表面上是通过三方渠道获取资金,但实际上这些渠道也与银行有着暗中合作……

  房贷“假面”被揭穿

  近段时间,濮阳市的部分购房者遇到了不小的烦恼。9月25日,银行正式开启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工作,通过电子化批量操作的方式,让符合条件的首套房贷用户第一时间享受到了利率优惠。10月25日,“二套转首套”“固定利率/基准利率转浮动利率”等存量房贷利率开启批量调整。

  本该坐等房贷利率下调,但不少购房者却发现,利率竟纹丝不动,带着疑惑,有购房者前去银行网点进行咨询,询问后才得知,偿还了多年的房贷“真身”竟然是消费贷。

  据央广网报道,有购房者表示,“按照政策,5.95%的房贷利率将在9月25日自动调降到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也就是4.2%。但利率调降的通知短信并没有如期而至。 ”

  对此,贷款经理解释称,当时办理的贷款性质就是消费贷,在面签的时候也向购房者进行过明示,可能是购房者并未关注贷款信息。

  在濮阳,因存量房贷利率调降发现“房贷变消费贷”的人不在少数。他们中的大多数手中都没有贷款合同,且有多位购房者表示,不清楚自己贷的款项是什么,也并不知道这笔贷款是消费贷还是装修贷款。

  值得玩味的是,这类消费贷的利率也并不低,有的购房者签约利率为接近7%,而放贷期限本该在3-5年的装修贷款也被以“装修住房”的名义贷款20年。根据央广网的报道,出现相关情况的客户分别是在濮阳农商行和台前农商行办理的业务。

  舆论发酵后,涉事的其中一家银行做出了回应。濮阳农商行发布声明称,已成立工作专班,对有关客户将逐一排查,开辟绿色通道,采取有效措施,最大化满足客户诉求。针对贷款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将从严处理。有关后续进展情况,将及时公告,欢迎各界予以批评和监督指导。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悦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该事件可以看出,首先,银行在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贷款用途合法合规。银行明知发放的贷款应用于消费或装修而非房屋购买,显然是违反了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属于违规行为。其次,银行作为金融服务业的重要一环,应当秉持诚信、公正、透明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银行在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时没有充分告知他们贷款用途,甚至隐瞒了真实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此事件揭示了消费者在贷款过程中的弱势地位。在贷款过程中,消费者往往处于被动地位,缺乏对贷款信息的了解和掌控。由于缺乏专业的金融知识,消费者往往难以识别银行的违规行为,导致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此案的特殊性是很多购房者不知道办理了消费贷。这说明一些信贷部门在违规操作或进行了误导。装修贷通常情况下为5年,而且需要有住房要求的,对没住房的人士来说,按理不可能发放装修贷款。而类似“假房贷”其实说明银行信贷方面乱象多,这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贷款发放后资金如何用,各金融机构基本上不会实质性审查。建议以这个案例为教训,展开严管,防范各类违规资金进入购房领域。

  谁在助推消费贷入市?

  消费贷资金换了“马甲”后流向楼市的情况一直存在,在多方“操盘手”的运作下,缺乏专业金融知识的消费者们极难甄别。

  铭琪(化名)便深受其害,在北京工作多年的他早已满足购房条件,但手头的资金不够付清首付款,这时他便想通过其他渠道寻求帮助。“有段时间,我接到了不少来自银行的电话。” 铭琪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我尝试询问可不可以贷款买房,电话中的人士都表示可以操作,我就去线下进行了咨询。”

  和所谓的银行人士碰面后,铭琪才发现他接触的其实是一位贷款中介,在说明了自身情况后,贷款中介便提到了套用消费贷付清首付款的操作。“中介说得太好了,而且表示他们和银行有合作,多借几笔钱出来就可以买房。”缺乏金融知识的他并不了解消费贷不能用来购房,于是在中介的引导之下,铭琪开始了套用消费贷的流程。

  当天,从9:30一直到15:00,中介带着铭琪一共进行了6次消费贷申请操作,有3次在线上,还有3次在线下。“中介告诉我已经安排好了,见到银行客户经理后只能说自己贷款是用于日常消费,不能说购房。”一步步引导下,铭琪见到了3位客户经理,均进行了面签操作,最终他从1家银行顺利拿到了23万元的消费贷。

  数次的贷款申请让铭琪忐忑,为了在购房中不出现问题,他咨询了律师后才得知消费贷不得用于购房,若被发现可能会被银行拉入“黑名单”导致无法贷款、还可能面临提前收回贷款的情况。最终,铭琪没有用这笔资金购房,但他也成了负债一族。“当时和中介签了合同,银行放款成功后要付贷款金额的8%用作手续费。”他戏称,“只能认倒霉,下次要擦亮眼睛。”

  买房不够、消费贷来凑,这在市场上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贷款中介牵线搭桥、部分银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银行个贷人士称,“这样操作的用户很多,每天来网点咨询的人也很多,要是问我消费贷能不能买房,答案肯定是不能。但提款之后如何用就是客户自己的事了”。

  消费贷的资金去向相对不易监控,暗箱操作下,成为补齐房款的“帮手”。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指出,出现该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部分购房者需要消费贷补足首付,而银行为了扩大业务规模,提供或默认了这样的“变通方案”。但这类操作属于违规操作,一直以来消费贷、信用贷、经营贷均严禁流入房地产市场。居民在贷款的时候放款方均应该跟对方说明贷款的用途,出现这样的事件也暴露出了金融市场的乱象。

  消费贷入楼市使得一部分人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资金,进行房地产投资或者炒房,这种行为使得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被扭曲,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的波动性。王德悦直言,消费贷期限通常较短,而房贷的周期较长,因此消费贷的还款压力可能会在房地产市场调整时加大,增加了借款人的违约风险。且消费贷的利率较高,购房者需要承担更高的利息支出,增加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已有多例挪用消费贷作他用,最终无法还款的贷款者,被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意味着消费贷购房背后,存在不可忽视的法律风险。

  建立举报机制堵源头

  在很早,就曾有过这样的风潮,个别中小银行为了拼抢业务规模,高调宣传消费贷业务,在客户告知是用于购房时依然予以审批放款,而这样被挪用的情况也引起了监管的重视。

  例如,监管对违规发放贷款、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严的银行密集开出罚单;多地区发布通知要求辖内银行严查消费贷;银行也通过贷款用途凭证查验、贷后回访等手段,监测其资金支付是否合规;对于金额较大的消费贷,还可能约见或走访借款人、收集相应的资金使用凭证,并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贷后抽查。

  然而严防中,消费贷入楼市依旧难禁。在王德悦看来,究其根本,一是为了完成贷款任务,银行客户经理可能会助推消费贷入楼市;二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提成,银行、客户经理会放任甚至助推消费贷入楼市;三是银行希望通过增加消费贷的发放,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四是消费贷的申请和审批过程相对简单,客户经理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可能会积极推广消费贷业务。

  对监管来说,应如何严打此类违规行为?对银行而言,又该如何加强内控机制,堵住违规源头?王德悦提醒,监管机构要强化监管力度,完善消费贷市场的法规,并严格执法。这包括明确消费贷的准入门槛、贷款用途、利率等方面的规定,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形成有效的威慑力。其次,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从源头上把控风险。在审批消费贷时,应严格核实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信息,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建立举报机制是防止消费贷入楼市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监管机构应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消费贷市场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和查处。银行应提升操作风险的监管和防范能力,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其次要强化信贷管理,银行应完善贷款审批流程,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防止消费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同时,银行也应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以形成有效的震慑。”王德悦如是说道。

  从监管层面来看,应加大消费贷资金去向的监控。王小嫱进一步指出,对违规操作不仅要追回资金还需给予一定的惩罚,对违规放贷的机构也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对银行而言,内部严禁违规放贷,制定明确的管控措施,对违规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此外,加强抽查监控体系。


责任编辑:刘利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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