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险企突破车险“报行合一”规定被罚 业内人士:赔付率不够高
2020-04-22 08:34:36
文章来源
证券日报

于2018年8月开始实施的车险“报行合一”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保险公司是否严格按照监管规定落实?近期,监管部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表明,部分保险公司依然通过各种方式套取费用,以此补贴营销费用,拓展市场。而有险企内部人士认为,现阶段,即使监管机构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违规补贴营销费用的现象仍难以消除,随着车险综合改革的逐步推进,在监管政策引导、市场发展等多个因素共同作用下,车险赔付率会逐渐上升,费用率逐步下降,市场才会逐渐回归理性,这也需要时间。

  

  罚单暴露多项问题

  

  2018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车险费率监管有关要求的通知》规定,险企报给银保监会的手续费用需要与实际使用的费用保持一致,这也就是业内俗称的车险“报行合一”。

  

  不过,今年4月17日到20日,重庆银保监局连续开出7张罚单,其中6张剑指保险公司套取费用,其中,多家保险公司车险业务实际费用超过“报行合一”配置的费用。

  

  具体来看,2018年10月8日某大型财险公司重庆分公司与某服务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服务内容包括市场营销服务、增值服务和技术服务。2019年1月至4月,该险企重庆分公司向某服务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95笔,在业务及管理费科目项下“技术服务费”列支,共计1745.60万元,实际上某服务公司未向该险企重庆分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该险企重庆分公司通过这种方式为业务部门及下辖机构处理超“报行合一”配置的费用,套取资金用于车险业务拓展。

  

  同时,2019年1月至4月,上述险企重庆分公司下辖29个业务部门及支公司涉嫌虚列业务及管理费套取资金796.33万元,处理超过“报行合一”配置的费用,套取资金用于车险业务拓展。上述费用在业务及管理费项下宣传用品费、业务招待费、技术服务费、办公用品费等科目内列支,但这些报销事项未实际发生。该险企重庆分公司通过这种方式处理超配的车险市场费用,套取资金用于投放市场、拓展车险业务。

  

  2019年1月,上述险企重庆分公司68名员工使用自己的手机及微信号扫描推广二维码关注该公司公众号,按直接与客户联络确认的投保方案收取保费后,员工通过推客上传资料、缴保费并完成投保。随后,某科技公司平台通过微信红包将保单返利给予这68名员工。2019年1月至2月,这68名员工通过上述方式办理业务648笔,商业车险保费共计249.60万元,业务记录为某保险代理公司代理业务,该险企重庆分公司在“报行合一”手续费率上限内,向其支付手续费共计49.29万元,超“报行合一”的,向某科技公司支付现金。上述业务共获得某科技公司平台微信红包返利94.84万元,资金来源于该险企重庆分公司支付的手续费和现金。

  

  2019年1月至4月,一家外资财险公司重庆分公司经代业务部分5次向某广告公司支付印刷费用,合计18.49万元;向某餐饮公司支付纸巾盒宣传品费用3万元。上述共计21.49万元资金实际用于向某保险代理公司支付激励费。

  

  同时,另一家大型财险公司重庆分公司在2019年3月19日、3月22日和4月22日,分别向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服务费名义分别支付557.44万元、461.09万元和553.66万元,共计1572.21万元。该笔费用由代理业务部以该险企重庆分公司的名义分3次与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书,以采购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为内容,实则套取费用处理2018年费用。2019年3月8日和4月11日,该险企重庆市九龙坡支公司向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业务宣传费名义分别支付7.99万元和12万元,共计19.99万元。这笔费用由该险企重庆市九龙坡支公司与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分2次以车险宣传活动名义签订合作协议,实则套取费用处理2018年费用。

  

  险企人士:赔付率提高市场才会逐渐回归理性

  

  险企通过各种方式套取费用来补贴营销费用,不仅自己花钱多,而且还面临被监管处罚的风险。例如,某险企因为违反“报行合一”规定被监管罚款20万元,且主要负责人也受到相应处罚。那么,保险公司为何要这么做呢?

  

  一位不愿具名的财险公司车险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主要有三方面原因。第一,套费只是表现形式,本质上是车险市场化过程中,保险公司之间竞争的问题。竞争的原因是保险公司对市场规模的需求和车险市场总规模之间存在矛盾;当保险公司谋求通过加大费用投入增加市场份额,遇上了车险费用“报行合一”的监管要求,必然会导致保险公司采取规避动作完成市场费用转移支付。

  

  第二,从车险改革历次的经验来看,当面临变革时,保险公司首先考虑的是如何保证市场份额和业务规模不萎缩,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在改革前夕加大市场投入,这是很多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时的第一选择,主要原因是对自身面对不确定因素时的应对能力不自信,所以从历次改革的过程看,当改革深入时,加大市场投入是大概率事件。从目前市场来看,费用套取也有上限,所以并不排除用其他方式增加保险公司市场费用投入水平。

  

  第三,保险公司之所以要想尽办法套取费用,主要是因为目前车险市场仍然以中介业务为主(特别是中小型公司),加大销售费用对提升保费规模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从深层次来讲,由于保险中介的发展,使得中国的车险市场的最小单元不是单个车主,而是在同一中介下的车主集合,这种形式让销售费用的威力最大化,让销售费用的效果传导效率很高。这是目前车险市场的特点。

  

  他表示,保险是主要服务后置的一个行业,多数没有出险经历的消费者难以感知到险企服务的差异,主要选择标准就是价格,而在投保渠道上,也倾向于继续依赖此前的投保渠道,因此,保险中介的强势地位一时并不会改变。

  

  在他看来,从市场发展的角度来看,目前,我国车险的市场赔付率仍然太低。当赔付率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主体根本没有空间去靠加大营销费用去扩大规模,那个时候市场才能够回归理性。“目前,车险市场的资源是错配的。大量资源配置到中间销售环节,不利于市场发展。因此,监管机构下调综合费用率,目的就是实现资源的再分配。在纯风险保费不变的情况下,下调综合费用率,必然带来综合赔付率的上升,这才是促进市场发展的根本。”该负责人直言。


责任编辑:刘利香

保险公司,车险,赔付率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 京ICP备05049267号

  • 京ICP备05049267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063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