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2日讯 今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大连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银保监罚决字〔2020〕24号、大银保监罚决字〔2020〕25号)显示,网金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金保险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高管。
2020年4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大连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对网金保险公司罚款人民币3万元。
此外,于善鹏对网金保险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高管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同日,中国银保监会大连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于善鹏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
天眼查显示,网金保险公司于2012年5月14日正式成立,总部选址大连,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创汇盈财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持有网金保险公司40%股份,并列第一大股东。此外,上海晟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网金保险公司20%股份。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以下为处罚原文:
网金保险销售
任职资格
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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