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黔西南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黔西南银保监罚决字〔2020〕6号、7号)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寿险”)黔西南州兴义支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黔西南监管分局对该支公司罚款人民币1万元。
武孔泉对人保寿险黔西南州兴义支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应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黔西南监管分局对武孔泉给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武孔泉时任人保寿险黔西南州兴义支公司总经理。
天眼查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人保”,PICC)为主发起设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88亿元。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人保,持股比例为71.08%。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保险公司违反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以下为原文:
人保寿险
营业场所
注册资本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街2号11幢206
邮编:100020
京ICP备05049267号
京ICP备0504926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063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