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衢州中心支公司因内部管理不到位 被罚1万元
2020-08-07 09:41:18
文章来源
金融界
8月5日,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公布了对于阳光人寿衢州中心支公司的行政处罚,该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姜晖。
处罚信息显示,阳光人寿衢州中心支公司因内部管理不到位,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公司年报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成立于2007年12月17日,注册资本金183.425亿元人民币,是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衢银保监罚决字〔2020〕17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中心支公司)
责任编辑:刘利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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