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华保险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855.7104万元。同时,新华保险2020年上半年净利下降22.1%,不合规问题频出需引起重视。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0)京01执904号,执行标的为5855.7104万元。同时,公开信息显示,新华保险还存在历史被执行人33次。
与此同时,据银保监会官网显示,截止8月31日(行政处罚公示日期),新华保险因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收到银保监局及银保监分局开出的22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合计148万元。不仅如此,新华保险在经营过程中还存在销售误导和保险消费投诉的问题。
此外,根据2020年半年报显示,新华保险2020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下降22.1%至82.18亿元,新业务价值率持续下降,保费渠道“变阵”。
针对新华保险业绩情况、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发现网向其发送采访函请求释疑,但截至发稿前,新华保险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曾多次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共计超510万元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8月20日,新华保险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855.7104万元,案号为(2020)京01执904号。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公开信息显示,新华保险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3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同时,在企查查上查询新华保险的历史被执行人信息发现,从2007年4月-2020年5月,新华保险历史被执行人多达33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510.47万元,裁判文书561件,历史裁判文书1件。
(来源:企查查)
从裁判文书显示的案由来看,大部分涉及到的是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其次是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之诉,社会保险纠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
值得注意的,不只是企查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还显示,从2020年1月-8月,新华保险多家分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包括临汾中心支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江西分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吴江营销服务部;其中,保定中心支公司同一天被两次列为被执行人,案号分别为(2020)冀0623执78号和(2020)冀0623执85号。
不合规问题频出 罚款合计148万元
除了被列为被执行人,新华保险及各地分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存在保险消费投诉、保险产品销售误导以及违法违规行为。
银保监会官网显示,截至2020年8月31日(行政处罚日期),新华保险分支公司共收到银保监局及各地银保监分局开出的22张罚单,罚款金额148万元。
从罚单的具体信息来看,22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新华保险六安中心支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等11家分支公司。
处罚事由包括财务和银保业务数据不真实,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档案中存在虚假学历证书,委托未持有本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人员从事保险销售,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保险过程中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接受投保人委托代缴保险费,擅自变更营业场所,欺骗投保人,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提供虚假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虚假宣传。
值得一提的是,用微信朋友圈进行保险宣传是近几年兴起的营销方式,而从监管的行政处罚可以看出,微信朋友圈不再是监管空白区,营销员的言行正经历更严格的规范。
事实上,2019年1月,银保监会曾发布《关于防范利用自媒体平台误导宣传的风险提示》,就关于防范部分营销人员在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平台发布虚假营销信息的风险进行提示。
另外,新华保险在保险的销售过程中,还出现保险消费投诉和销售误导的问题。
据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公布的2020年第二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显示,新华保险二季度总投诉量1101件,同比上年同期增长23.57%;其中,涉及理赔纠纷投诉量153件,涉及销售纠纷投诉量471件。
在投诉与业务量对比情况中,新华保险亿元保费投诉量2.85件/亿元,万张保单投诉量0.27件/万张,万人次投诉量0.11件/万人次。
同时,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显示,新华保险某长期分红年金保险销售误导问题在某省集中暴露,引发非正常退保和群体性事件风险。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具体来看,销售宣传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夸大产品收益,部分保单存在“十年翻番”的误导宣传;二是隐瞒保险期间,该产品保险期间为保单生效起至投保人80周岁,部分投保人误以为保险期间为10年,84%的保单将于今明两年满10年;三是隐瞒退保有损失,不告知投保人提前退保只能领取保单现金价值,扣除费用之后的现金价值可能低于投保人所缴保费。上述问题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追责。
对此,银保监会表示,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高度重视产品开发,加强销售管理,优化客户服务。同时,各公司发现在产品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偏离保险本源和设计初衷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下降22.1% 保费渠道“变阵”
与此同时,新华保险发布了2020年上半年的业绩报告。
半年报显示,2020年上半年新华保险实现总保费收入968.79亿元,同比增长30.9%;但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18亿元,同比下降22.1%。
(来源:新华保险2020年半年报)
值得注意的是,在利润表项目中,上半年新华保险资产减值损失23.79亿元,同比增长133.2%。而对于变动的原因,新华保险称,因资本市场波动,本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此外,从保费方面来看,上半年新华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298.62亿元,同比增长155.0%;续期保费626.95亿元,同比增长7.4%;短期险保费43.22亿元,同比增长11.3%。
而令人疑惑的是,在长期险首年保费中,趸交保费(一次性缴纳清所有的保费)达164.02亿元,同比去年同期的0.14亿元暴增117倍。
(来源:新华保险2020年半年报)
就渠道方面来看,2020年上半年新华保险由个险渠道“变阵”银保渠道。上半年,新华保险个险渠道保费收入662.58亿元,同比增长10.5%;银保渠道保费收入291.43%,同比增长133.8%。
值得注意的是,新华保险银保渠道贡献了大部分的趸交保费。半年报显示,银保渠道趸交保费158.48亿元,同比增长792300.0%。
与此同时,2020年上半年,新华保险扣除要求资本成本后的新业务价值52.21亿元,同比下降11.4%。
(来源:新华保险2020年半年报)
事实上,新华保险新业务价值并非首次出现下降。2019年上半年新华保险新业务价值58.90亿元,同比减少8.7%;2019年全年新业务价值97.79亿元,同比下降19.9%。
对于新业务价值下降的原因,新华保险副总裁李源在中期业绩会上表示,新业务价值率收窄,这是由于上半年新华保险在银保渠道原来期交的基础上加大了趸交的销售,后者拉低了价值率。
(发现网记者 罗雪峰 研究员 刘利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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