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新规出炉
2020-10-12 08:44:18
文章来源
广州日报
中国银保监会10日发布《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透露出,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迎来两大方面的改革,优化整合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细化能力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投资管理能力备案管理。
十余年来,险企投资管理能力已成为提升保险机构资产管理水平,增强保险资金运用效率和监管效能的有力工具,但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原有的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还存在部分投资管理能力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调整后,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将包括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股票投资管理能力、股权投资管理能力、不动产投资管理能力、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债权投资计划产品管理能力、股权投资计划产品管理能力等7类。此次改革,明确取消投资管理能力备案管理,将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管理方式调整为公司自评估、信息披露和持续监管相结合,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形式、方式、频次等进行了明确,并规定了违规情形和责任。对此,业内人士解释称,投资管理能力备案管理取消,并不是完全降低保险机构的投资门槛,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在细化信息披露要求方面指出,明确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内容、方式,将信息披露细分为首次披露、半年度披露和重大事项披露三类,严禁未履行信息披露和报告程序开展相关投资活动。
责任编辑:王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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