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讯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兴银保监罚决字〔2020〕9号)显示,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兴安盟中心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兴安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20万元。
资料显示,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简称“亚太财险”)是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综合财产保险公司。亚太财险由“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更名而来,是一家历史悠久的财产保险公司。自1943年创立至今,已有77年的发展历史。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拥有约1700款保险产品。
亚太财险2019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亚太财险第一大股东为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而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泛海控股,000046.SZ),持股比例98.86%,第二大股东为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14%。
泛海控股2019年年报显示,亚太财险为其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其51.00%的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以下为原文:
亚太财险
内蒙古兴安盟
财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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