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保险内蒙古违法编制虚假资料 分公司副总收罚单
2021-01-21 09:44:50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0日讯今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内蒙古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银保监罚决字〔2020〕34号)显示,朱鹏寿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编制虚假资料违规事项直接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内蒙古银保监局对朱鹏寿罚款5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5日,注册资本45.35亿元,总部设在北京。该公司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601988.SH)全资子公司。
2019年5月1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朱鹏寿任职资格的批复(内银保监复〔2019〕534号)显示,核准其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曹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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