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弘康人寿发布了2020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该公司全年业绩也随之浮出水面。2020年全年弘康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82.58亿元,同比下滑超过3成;净利润也由2019年同期的1.75亿元下滑至0.22亿元。不过,其最新的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上一季度有所上升,均为157.41%。
对于保费收入和净利润双双下滑的原因,本报记者曾向弘康人寿发去采访函,但该公司并未正面回答,仅表示去年公司进行了战略转型,虽然保险业务收入下滑,但价值型业务创造了公司新纪录,同比增长208%,健康险保费同比增长77%。
不过,作为分红险大户,弘康人寿业绩下滑的原因或与去年7月开始施行的分红险新规有关。
分红险新规之下弘康人寿保费收入、净利润双双下滑
分红型保险产品因为满足了消费者保险和理财的双重心理,一直是人身险公司的吸金利器。分红险也是弘康人寿保费收入的主要来源,据弘康人寿2019年年报显示,该公司去年原保险保费收入前5位保险产品中,前4位均是分红型保险产品,合计原保费收入114.35亿元,占公司原保费收入的90.17%,且主要销售渠道为银保渠道。
但自2000年国内开始销售分红险至今,销售误导的顽疾也一直相伴左右,而这跟客户虚假陈述产品、夸大保单收益等欺骗行为直接有关。
弘康人寿亦不例外,在银保监会公布的2020年三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中,弘康人寿总投诉量116件,其中理赔纠纷投诉量9件,销售纠纷投诉量28件。然而在业务与投诉量对比中,弘康人寿以0.50件/万人次的投诉量位居第一,万张保单投诉量0.54件/万张,亿元保费投诉量13.78件/亿元。
实际上,销售误导作为分红险老大难的问题,也被监管部门所关注。去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强化人身保险精算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保险公司报送人身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或备案的,最近季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得低于100%;同时,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产品分红型人身保险说明书不得继续使用。《通知》还明确了演示利率上限,并将红利分配比例统一为70%。
此前,保险公司在分红险的利益演示和红利分配上均有较大的自主调节空间,但也由此产生了分红险分配不透明、夸大演示利益等问题。消费者在购买了一些分红险产品后,获得的实际分红收益或许并没有宣传中的那么高。而银保监会明确演示利率上限后,可以更好引导客户合理预期,防范销售误导和恶性竞争。
另一方面,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去年银行线下网点展业受限,依赖银保渠道销售的分红型产品也受到较大影响。疫情叠加政策的影响,分红型产品的销售也难上加难。而对于以分红险为主的险企来说,其收益多靠投资拉动。但当前全球利率下行,险企投资端压力也随之剧增。
这些影响也直接反映在弘康人寿的经营上,2020年全年弘康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82.58亿元,同比下滑超过3成;净利润也由2019年同期的1.75亿元下滑至0.22亿元。
偿付能力遭消耗增资计划历经五年仍“搁浅”
分红险的激进扩张,也迅速消耗着弘康人寿的资本金。弘康人寿初始注册资本3亿元;2012年11月,股东增资至5亿元;2014年12月,获批变更注册资本10亿元。
2014年底,弘康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67.19%;2015年底,由于“新业务发展较快,资本金消耗增加”,这一数据下降至215.66%。2016年8月,弘康人寿通过了增加2亿元注册资本、引入新股东的方案。此时,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卓尔智联的前身—卓尔发展(武汉)有限公司计划加入,分别买入1亿股,各持股8.33%。
2017年1月,弘康人寿公告,南通燃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将1.2亿股中的4300万股转让给句容国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但后无下文。2017年6月,弘康人寿又发布了一份增资方案,2亿股均由汉口北商贸认购,如获批,其将成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6.67%,而汉口北商贸为卓尔智联的孙公司。
不过,卓尔智联在将近一年后减少了投资。2018年4月,弘康人寿发布修改后的增资方案,汉口北商贸拟买入5500万股,并引入两家新股东,美年健康(16.290,0.29,1.81%)和三宝科技分别买入5440万股、3400万股,注册资本也由计划的12亿元减少到11.434亿元。
到了2018年底,弘康人寿的增资再次出现变化。原计划增资5500万股的汉口北商贸因自身原因退出增资,美年健康和三宝科技则继续增资5440万股、3400万股。但这份增资方案并未获得一致同意,只得到66.82%的支持率。如今,弘康人寿的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已经远低于2015年的水平,为157.41%。
增资方案修改了四次,却至今未落地。目前,弘康人寿官网披露的注册资本仍是10亿元。对于增资方案因何四度修改,又为何至今未能落地的问题,该公司未回复本报记者的提问。
“湘晖系”卢德之卸任法定代表人引猜测
引人注意的是,去年6月,弘康人寿进行了法定代表人变更,该公司副总经理周宇航接替卢德之成为弘康人寿法定代表人,卢德之仍担任董事长。
同时,该公司独立董事孙瑾以及董事桑立伟、张亚明、韦学礼纷纷退出,新增独立董事唐功远和董事方宇、郝苏荃、苏媛。其中,桑立伟是弘康人寿第二大股东承德市紫石矿业有限公司的财务部长,张亚明则间接控股如皋市涤诺皂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弘康人寿第五大股东。
法人代表和董事的变更是何原因,弘康人寿未回复本报记者,这一举动是否意味着弘康人寿的增资已有眉目,亦不得而知。
令外界疑惑的是,卢德之于2015年10月28日经原保监会许可核准为弘康人寿董事长,并担任至今。但从公开信息来看,卢德之与弘康人寿现有的7家股东,镇江和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德市紫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如皋市亚雅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天津津鹏世纪实业有限公司、如皋市涤诺皂业有限公司、广西开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通燃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并不存在明显的关联关系。
不过,弘康人寿的公开报告均明确表明,卢德之为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由此,弘康人寿也被烙上“湘晖系”的印记。追溯来看,成立于2012年的弘康人寿,初始法人为李安民,2014年,弘康人寿进行首次股权变更,江苏南通城中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将全部股份转让给开源置业,同年弘康人寿增资时引入镇江和融作为新股东。
2015年,黑龙江中兵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有股份转让给镇江和融,后者持股19%,晋升为第一大股东。也正是在2015年,弘康人寿法人、董事长、实控人从李安民变更为卢德之。
卢德之与其弟卢建之一手创办了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被外界称为“湘晖系”。由于“德隆系”掌门人唐万新出狱后双方有合作关系,“湘晖系”一度被外界视为与“德隆系”旧部有关。早前亦有媒体报道,2004年、2005年,在“德隆系”坍塌前后,湖南湘晖突然获得大量资产,实际是“德隆系”所转移。而卢氏兄弟也因在资本市场多次大手笔“借壳上市”获利声名鹊起。
对于卢德之与弘康人寿股东之间具体的关联关系,本报记者也曾向弘康人寿提问,但未获得对方回复。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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