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短短一周内,监管部门已接连向保险中介机构开出两张顶格罚单。6月14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湖北银保监局日前发布罚单,给予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行政许可的湖北安行天下汽车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行天下保险销售”)当事人以三年内禁止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保险中介监管态势趋严、处罚事项多元化的体现。
一张小小的执照背后,有“瞒天过海”的造假大“玄机”。湖北银保监局日前发布的罚单显示,2018年9月,湖北安行天下汽车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在申请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时,向监管部门提供了虚假的注册资本金出资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汽车生产、销售、维修和运输等相关汽车企业,为实行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投资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准入门槛”,并于2018年10月19日通过欺骗手段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最终,根据《行政许可法》(2003年版)以及《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安行天下保险销售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相关责任人易某被给予三年内禁止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
“通过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应当属于非常严重的违规事件,不对其实行较严厉的处罚对其他市场主体来说就是一种不公平,更会扰乱市场秩序,因此对违规机构和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发挥威慑作用,有利于形成健康、公平的市场环境,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对于此,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如是评价。
那么,监管部门如何防范保险中介机构“瞒天过海”骗取行政许可?李文中认为,一方面监管机构要加强资料真实性的审核,对于注册资本的审核可以通过向相关银行查验来保证其真实性;另一方面要依法对骗取行政许可的当事人实施严厉处罚,以发挥威慑作用。
这并非近日唯一一起落于保险中介“头顶”的顶格处罚。此前6月8日,上海银保监局亦因2018年5月-2019年8月未按规定制作和使用客户告知书;截至2019年8月,未按规定对部分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截至2019年8月,未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放置备案表、营业执照;2018年1月-2019年7月,编制提供虚假报表、资料;2018年5月-2019年8月,出具有重大遗漏的非车险保险公估报告;2018年6月,超出备案的业务范围从事非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核损这“六宗罪”,对上海大洋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处以责令非车险业务停业1个月等处罚。
“违规公估机构被处以停止非车险业务1个月的处罚对公估机构的影响比较大,因为保险公估机构的业务中非车险业务一般较多。”对此,李文中如是评价。
上述顶格处罚的产生,只是保险中介监管态势趋严、处罚事项多元化的一个缩影。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梳理,包括分支机构地址变更未报告、未按规定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未为公估从业人员办理执业登记、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谋取不当利益、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提供虚假材料等,均是近期保险中介被罚常见原因。
此外,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渠道获悉,去年银保监会下发的《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亦明确了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重点,重点打击违规返佣、虚构业务套取费用、挪用截留保费、编制虚假数据、销售未经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利用中介渠道为其他机构或个人不正当牟利、委托资质不合规机构或个人保险销售等市场乱象。
对于近期保险中介乱象频发,李文中认为,这可能因为保险中介机构数量众多,监管难度大;另一方面,很多小型中介机构难以形成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
“监管部门对保险中介机构实施顶格处罚的情况较多,一方面说明保险中介机构违规情形比较严重;另一方面说明当前监管部门一直对保险中介机构实施严监管。对于保险中介机构而言,要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控管理和合规管理,防止因违规受到顶格处罚。”李文中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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