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合同外利益 阳光财险深圳分公司被罚30万
2021-08-27 10:07:57
文章来源
中华网

  中华网财经8月26日讯8月26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据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深圳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罚款30万元。李明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甘俊峰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责任编辑:曹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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