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规定运用保险资金等 弘康人寿被罚40万
2021-12-07 09:52:19
文章来源
中华网财经

  中华网财经12月6日讯,据银保监会官网12月3日消息,银保监会北京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21〕33号显示,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运用保险资金,北京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其罚款人民币40万元并责令改正;对苏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对胡德忠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处罚日期2021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曹晖

保险资金

弘康人寿

被罚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及文章配图版权问题均请联系本网,我们将核实后即时删除。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