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保险从业者被监管开出了市场禁入罚单,这样的顶格处罚较为少见。
2月11日,重庆银保监局发布五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拟禁止5家寿险公司的11名保险从业人员终身进入保险业,涉及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1名)、人保寿险重庆市分公司(1名)、泰康人寿重庆分公司(1名)、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6名)、富德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2名)。
经济观察网记者翻阅裁判文书网发现,虽然上述人员来自不同的保险公司,却曾一度组成基金销售团队,为重庆盛云穆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云穆迪”)销售基金产品。
以销售基金为名非法集资
重庆银保监局认为,时任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保险从业人员万玲,时任人保寿险重庆市分公司保险从业人员张念来,时任泰康人寿重庆分公司保险从业人员周媛,时任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保险从业人员谢逢平、廖强、李芳、孟雷、陈雪、张晓波,时任富德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保险从业人员何兰萍、张君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盛云穆迪发行的“盛云大山”产品,帮助该公司以销售基金为名,非法募集资金,行吸收公众存款之实。
盛云穆迪成立于2013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郭一穆、梁盛红(均已判决),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等。
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2015年1月盛云穆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后备案登记盛云大山私募基金。2014年12月至2017年2月期间,郭一穆等人通过万煕、封华、张晓波(均已判决)招募有保险从业经历、无基金从业资质的万玲、张念来等业务员组建销售团队,以口口相传的形式向多名保险公司客户公开宣传盛云大山的基金产品,而这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据了解,根据宣传,盛云大山基金产品投资金额为20万元起,承诺本金的同时还有高达8%收益率。
产品打着收购加油站旗号
据了解,用来忽悠投资者的盛云大山基金产品打的是收购加油站的旗号。
按11位保险从业者组成的销售团队与投资者签订的相关协议,盛云大山拟集合个人及机构投资者资金投向重庆大山化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大山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收购加油站,为全体合伙人提供资产增值服务。
在筹备盛云大山的过程中,盛云穆迪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作为投资管理人有权每年向本合伙企业收取募集总额2%的管理费。
而为了吸引客户投资,李芳、谢逢平等人还对投资者购买的基金产品签署了担保合同,若有问题,其将负责赔偿。
在上述案件中,踩雷的不仅仅是被上述11名保险从业者忽悠的保险公司客户,一家名为两江新区渝祥小贷公司也有数百万元借款难以追回。
而工商银行(601398)重庆渝北支行还在案件中一度起诉盛云穆迪侵害企业名称权,后撤诉。该行起诉的原因是盛云山大产品在宣传中表示工商银行为基金托管行,使得不少投资者在发现本金难以赎回后在银行一网点处聚集。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几年前发布的第十四批失联私募机构名单,盛云穆迪赫然在列。
而在案件被定性后,富德生命人寿还曾因为重庆分公司存在内部管理、代理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被处以30万元罚款。
一位保险从业人士表示,虽然已经是前几年的事情,行业需要警惕,虽然经常有违规问题存在,但这样的团伙作案情况不多。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11名保险从业者享有陈述和申辩、听证的权利,可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也可以提交听证申请书,说明听证的要求和理由,并签字或盖章。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听证的权利。如放弃陈述和申辩、听证的权利,重庆银保监局将按上述意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济观察网记者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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