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中国证监会网站获悉,近日,来自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中银国际的六名保代收到监管罚单,其中国泰君安两名保代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三个月措施;海通证券与中银国际各有两名保代被采取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三个月措施,其主要原因均为保荐的可转债或IPO项目业绩变脸。
证监会公告显示,经查,发现郭威、刘爱亮保荐的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可转债项目,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证监会指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1条的规定,决定认定郭威、刘爱亮为不适当人选,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航新科技2020年年报显示,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3.37亿元。
海通证券与中银国际的四名保代则因保荐项目在上市当年利润下滑50%以上被罚。证监会公告显示,唐满云、陈默保荐的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王行健、张恒保荐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2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暂不受理上述四人出具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且在此期间,中止审查由上述四人出具行政许可有关文件并已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
近期,监管机构对于券商投行的问责力度不断加大。3月23日,国海证券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担任胜通债主承销商未勤勉尽责,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国海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9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1月19日,浙江证监局披露了关于对安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7名相关责任人也遭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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