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人寿常州中支违法被罚 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
2022-05-09 09:47:01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7日讯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常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7号)显示,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存在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17万元。

  李鹏对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转让、出租、出借业务许可证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责任编辑:曹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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