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运用再迎重磅新规。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加强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由于险资关联交易体量大涉及面广,《通知》一时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受访专家认为,《通知》旨在整治、遏制险资违法违规关联交易,严防控股股东等关联方通过利益输送等行为掏空保险机构的风险,重申监管机构严厉查处险资违法违规关联交易的决心。《通知》压实了险企主体责任,建立了关联交易问责和举报机制,明确了重点监测和检查的机构和行为,强化了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对规范险资运用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不当关联交易存三大风险
保险资金体量大且关联交易频繁。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近日发布的调研数据显示,2021年,在参与调研保险机构所涉的21.76万亿元投资资产中,保险公司采用委托关联方保险资管公司方式的投资规模占比高达70%。
“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是行业诸多乱象的根源,而大多数与股东违法违规行为有关的公司治理问题都会涉及到通过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方式挪用、侵占、套取保险资金,输送利益,转移财产,规避监管和隐匿风险。”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在保险资金运用过程,关联交易频繁,规制难度较大,不合规关联交易的危害性不可小觑。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看来,保险资金运用相关不当关联交易的危害主要有三方面。
首先,不当关联交易助推终极控股股东利用控制权侵占保险资金,损害各方合法权益。保险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征,使其与股权关系、债权关系、信托关系或委托关系有所不同,规制难度相对较大。当保险资金参与的投资活动中出现以复杂交易结构、嵌套交易合同隐瞒不当关联交易等情形时,保险消费者无法识别不当关联交易,难以维护自身权益。且不当关联交易超期占用或侵占保险资金,影响保险公司持续经营,损害公司价值。
其次,不当关联交易故意隐匿资金的真实流向,逐渐掏空保险机构,扰乱市场运行秩序。不当关联交易操控盈余资金,利用信息不对称性粉饰报表,进行循环虚假注资,影响市场资源有效配置。不当关联交易无视保险机构董事会和高管层的决策权责,违规进行利益输送,成为部分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终极控股股东的“提款机”。
再者,不当关联交易规避各类治理和保障机制极易损害保险行业,耗费大量社会资源。不当关联交易的复杂性,加剧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使保险机构资金、资产、资本协同管理失效,抬高规范运营成本。不当关联交易的隐蔽性,掩盖了“掏空”行为,因不当关联交易导致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保险机构,必须投入大量监管资源、社会资源进行查处、整顿、接管、重组、清算,加大风险处置成本。
银保监会多维度强化监管
面对关联交易过程中的诸多风险,银保监会此前已下发多份文件,此次《通知》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细化了关联交易合规要求。
周瑾表示,《通知》是监管部门加强公司治理监管的又一重要举措,其有针对性地加强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关联交易问责和举报机制,明确重点监测和检查的机构和行为,借力行业自律组织作用等多项举措对有效治理行业乱象和规范资金运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金融监管与合规部主任、保险行业协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人才库备选人陈劲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知》旨在整治、遏制险资违法违规关联交易,严防通过利益输送等行为“掏空”保险机构风险,重申监管层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关联交易的决心。
在压实主体责任方面,陈劲松表示,《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加强各类合作机构的管理,主要包括建立管理制度、明确准入退出标准、名单制管理和明确合规权责等四个层面。保险机构应在目前白名单基础上,强化合作机构管理机制。
周瑾表示,《通知》要求保险机构通过有效的制度、流程以及大数据的方式方法来加强关联方的识别和管理。
“对于关联交易的内部管理,公开信息披露和向监管部门报告是两项外部监督管理机制。《通知》进一步升级、细化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披露和报告要求。《通知》首次明确了法定不得公开披露、无需披露、免于披露或豁免披露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信息的书面报告要求,并确定了报告时限。”陈劲松说。
《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开展资金运用业务,不得存在通过隐瞒或者掩盖关联关系、股权代持、资产代持、抽屉协议、阴阳合同、拆分交易、互投大股东等隐蔽方式规避关联交易审查或监管要求等行为。《通知》强调,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应当重点监测和检查四类机构和行为,包括以资本运作为主业的金控平台或隐形金控平台投资设立的保险机构等。
对此,陈劲松认为,《通知》禁止的四类行为均为近些年监管机构发现或行业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扩大重点监测关注的保险机构范围。
《通知》还要求保险机构建立专门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内部问责机制和举报机制,提出可以从轻减轻追责的情形,明确举报奖励机制和举报人保护机制。对此,陈劲松表示,“关联交易具有较大隐蔽性,两类机制有助于发现与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违法违规关联交易,并起到震慑效应。”
苏向杲
控股股东
险企
监管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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