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利用业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沈阳益安保险代理被罚16万
2022-06-06 09:55:20
文章来源
中华网财经

  中华网财经6月2日讯,据银保监会消息,中国银保监会辽宁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辽银保监罚决〔2022〕31号显示:

  名称:沈阳益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51甲3号2层

  主要负责人:高英

  经查,沈阳益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

  2019年8-12月,沈阳市雨田实验中学、沈阳市新民雨田实验中学、沈阳市沈北新区雨田实验中学等3所学校经你公司在新华人寿沈阳中心支公司投保学生平安保险(实际投保人为学生家长),共涉及保费101.016万元。新华人寿沈阳中心支公司共计向你公司支付上述业务的佣金57.57万元。2019年12月,你公司董事长高英安排与其有资金拆借关系的第三方人员王文琪向沈阳市雨田实验中学工作人员杜小可、孙晓会的银行卡转账9.03万元;安排你公司向有合作关系的阜新市太平区平隆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推广费、服务费33.72万元,阜新市太平区平隆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扣除服务费后,按照高英提供的卡号向沈阳市雨田实验中学工作人员杜小可、孙晓会、刘巍3人的银行卡转入资金。根据相关转账记录,3人共计收到阜新市太平区平隆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转款24万元。

  上述事实,有涉案业务明细、保险专业代理合同、与科技公司的服务合同及费用支付凭证、相关人员银行卡交易记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综上,辽宁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责令责令沈阳益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改正,处罚款人民币16万元,处罚日期2022年6月2日。


责任编辑:曹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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