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保险经纪公司被查、地方保险行业被罚款后,安责险垄断问题又牵扯到了共保体这一组织。6月15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日因在安责险共保体问题上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浙江省海宁市住建局被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调查。
安责险共保体这一情况可以说非常普遍,很多地区的安责险业务都是通过当地的共保体来承保,为何会涉嫌垄断?这其中有哪些内情?作为强制保险“新星”,安责险的推行又该如何把握好这个度?
只能在共保体投保,海宁市安责险涉嫌垄断
距离江泰保险经纪涉嫌垄断安责险被查尚不足一年,安责险垄断问题再起风波。近日,海宁市住建局因在推进当地安责险业务过程中涉嫌垄断,被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调查。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的通报,海宁市住建局等招标确定共保体承保全市建筑施工安责险业务,并且要求新开工建筑施工企业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在共保体保险公司投保建施安责险的行为,剥夺了建筑施工企业自主选择建筑施工安责险保险公司的权利,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北京商报记者多方求证了解到,海宁市安责险共保体由海宁市住建局等通过市场公开招标而来,包括人保财险嘉兴市分公司、太保产险嘉兴中支等4家机构中标,期限3年。截至2022年3月18日,海宁市80个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部完成投保。
为何通过公开招标形成的安责险共保体会涉嫌垄断?北京浩博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即险律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创始人崔春霞解释称,虽然共保体经过了招标,共保体中有4家保险公司参与,但也是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这是因为海宁市住建局利用了行政地位,强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向招标确定的共保体投保,不能另行选择其他市场主体。这种利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的行为,涉嫌垄断。这种行为,不利于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也限制了保险消费者的选择权,对保险消费者不利。
目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经向海宁市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建议书,责令海宁市住建局、嘉兴银保监管分局海宁监管组等部门废止或修改有关文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海宁市的安责险共保体涉嫌垄断并非行业首例,在2020年末,亳州保险业协会也曾因在推广安责险过程中涉嫌垄断行为,被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此后的2021年9月,江泰保险经纪又因安责险涉嫌垄断被查。
安责险共保体广泛存在,推行需注意给予“自主选择”
所谓安责险,全称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自2021年9月新版《安全生产法》实施后,煤矿、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八大高危行业必须投保安责险。
安责险成为强制保险后,安责险共保体这一组织也越来越多。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在承保安责险业务过程中,很多地区都由当地住建部门牵头,由当地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组成共保体,而且这些共保体的成员,大多是头部财险公司。
对于各地组建安责险共保体,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保险研究所研究员张俊岩解释称,我国现有不同种类的保险共同体,如核保险共同体、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等,共保体的成立有助于对保险金额较大的保险标的进行联合承保,因此共保体的成员多数是大型保险公司。但一些大型共保体由多达二十余家公司组成,其中也不乏中小保险公司。
北京商报记者从一些宣传文件了解到,海宁市在推行安责险过程中,共保体的投保和理赔服务,是由在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专门服务台提供。按照“统一险种、统一费率、统一条款、统一方案、统一保障范围、统一赔偿标准、统一数据管理”的模式投保安责险。
然而,通过对比不难发现,并不是所有地区的安责险共保体都将当地的安责险业务“全包揽”,也并不是所有地区的安责险都需要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投保。比如在无锡市企业就可以在共保体以外的保险机构投保安责险。
具体来看,无锡市在共保体运行模式上,采取了“两统”与“两不统”,两统即“共保体内首席保险机构统一出单、理赔和风控”“投保理赔及风控统一在安责险平台线上运行”,但“交通运输类共保体由中标保险机构自主展业约定承保份额”“企业可以在共保体以外的保险机构投保安责险”,该运作模式已通过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平竞争”审查。而在北京市,个人或企业在投保安责险过程中,均可以通过北京安责险官网查询到各保险公司安责险业务负责人的电话。
强制性保险也需坚持市场化运作
对于各地组建安责险共保体,崔春霞表示,在行业没有安责险历史经验数据参考的前提下,采取抱团取暖,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共保体模式,不失为一种既为金融业为社会服务,也分散保险公司自身风险的办法,,值得鼓励。不过,行业应该允许抱团取暖的共保体存在,也要允许不参与共保体的公司同样经营安责险产品,给保险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选择,这样才能有利于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同时,一位财险公司责任险业务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某些地区安责险共保体能够形成实质性垄断,有可能存在相关利益输送问题。据媒体报道,石嘴山市在推行安责险业务中,在2020年12月-2021年2月,保险公司的事故预防费就被要求转至了该市应急管理局指定账户。
作为一种强制保险,安责险在推进过程中需要把握哪些问题,才能避免陷入腐败或垄断?崔春霞进一步分析指出,安责险作为强制保险,投保人并没有选择投保与否的权利,这种情况就更需要加强行业监管。监管部门需要定期监督保险公司回溯险种的经营情况,并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要根据上年经营情况,督促进行费率的调整,进而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进行利益的平衡,保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利。要确保各个保险公司都有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才能促进产品及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
某寿险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则表示,安责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地方行政部门推广实施过程中必须坚守“市场运作”原则。
北京商报记者陈婷婷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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