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等,友太安保险经纪被罚34万
2022-07-04 09:53:02
文章来源
中华网财经
中华网财经7月1日讯,据银保监会6月30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67号显示,友太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存在4项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2.利用业务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3.未按规定开展再保险经纪业务;
4.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规范的客户告知书。
深圳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一百零一条,对其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4万元,处罚日期2022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曹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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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太安保险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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