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新疆银保监局披露7封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财险”)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主要处罚事由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以及违反规定经营区域经营保险业务,两家分公司及5名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110.32万元。
具体来看,罚单显示,中华财险乌鲁木齐分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一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2017年7月至2020年9月,中华财险乌鲁木齐分公司承保的“执法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4版)”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通过特别约定形式扩大保险责任范围,保费共计399.4万元。针对该项违规行为,新疆银保监局对中华财险乌鲁木齐分公司予以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其二是2018年12月,中华财险乌鲁木齐分公司承保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条款(2014版)”“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附加意外伤害住院补贴医疗保险条款”,投保人是中国共产党涞水县委员会组织部,被保险人为该单位工作人员,保费收入2200元,投保人的注册地或住所所在地、投保人主要营业场所所在地、承保时50%以上被保险人住所所在地、承保时50%以上保费缴纳来源所在地均不位于乌鲁木齐市。由此,中华财险乌鲁木齐分公司被罚款6600元。
同时,对于中华财险乌鲁木齐分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华财险新疆公司未严格履行审核监督职责,审批通过上述保险业务,导致上述违法行为发生,由此被罚合计40.66万元。
此外,5名时任中华财险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的5名相关责任人也分别被处罚8.5万元、8.5万元、5万元、5万元、2万元。综上,中华财险两家分支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110.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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