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许久的税优健康险终于迎来新的动向。11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日银保监会就《关于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产品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在行业内征求意见,拟扩大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的产品范围。
作为我国首个享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的个人商业健康险产品,税优健康险曾被寄予厚望,但是却面临着“叫好不叫座”的尴尬。此次调整能否让税优健康险乘上健康险发展的快车备受业内关注。
产品扩容、形态放宽
税优健康险,顾名思义,是一款可以享受个人税收优惠政策的健康保险。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简单理解,如果居民投保税优健康险,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可以从5000元提升为5200元。
为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惠及更多人民群众,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进一步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积极作用,近日,银保监会向业内下发《意见稿》,拟进一步扩大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同时放宽对相关产品形态、定价、经营等方面限制。
在产品扩容方面,《意见稿》拟将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扩展到健康险主要险种,即扩展到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同时对保障期限提出了要求,医疗保险的保证续保期间不低于3年,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不低于5年。
在既往症人群方面,《意见稿》延续了此前税优健康险不得因既往病史拒保,或者进行责任除外等要求,同时拟定,保险公司可针对既往症人群设置不同的保障方案,进行公平合理定价。
此次调整还将扩大产品被保险人群体,可以为投保人本人,也可以为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
《意见稿》提及,扩大税优健康险适用产品范围是为了有效降低自付医疗费用,丰富对既往症患病人群、老年人群的保险保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有利于激发市场需求
税优健康险是我国首个享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的个人商业健康险产品,一直被寄予厚望。2016年,税优健康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并自2017年7月1日起推广至全国范围。
不过,从市场反响来看,税优健康险面临“叫好不叫座”的尴尬。行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税优健康险累计销售保单约51万件,累计保费收入21.75亿元。从保费规模来看,税优健康险的表现远不及预期。
对于税优健康险发展滞后性,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表示,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每年2400元的税收优惠力度偏低。二是税收优惠减免复杂,大多需要单位集体投保,需要单位配合。三是税优健康险要求保险公司差额返还、保本微利,保险公司推广税收优惠健康险的积极性不高。
此外,税优健康险本身条款复杂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代理人推广和消费者投保积极性。资深精算师徐昱琛向北京商报记者分析,税优健康险的产品形态是“医疗险+万能账户”模式,还分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不要说普通保险消费者,就连业内人士理解起来也非常困难,如果不做一些改变,很难在市场上推广。
“此次税优健康险产品扩容,将会是非常好的尝试。”徐昱琛指出,税优健康险发展关键在于产品,如果将常规的医疗险、重疾险等增加到税优产品目录且投保操作简单方便的话,有利于吸引更多消费者,也能让保险公司加大推广力度。
还需给予更大税优力度
梳理《意见稿》各项内容来看,此次调整涉及的主要是税优健康险自身产品形态。不过,业内普遍认为,未来还需要在税收方面给予更高优惠。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孙洁曾表示,每年最高2400元的税前抵扣额度对中低收入纳税人群的吸引力不足,随着个税改革深入推进,税优政策覆盖的人群范围将会缩减。杨泽云也指出,当前每人每年2400元的税优额度偏低,收入高者看不上,收入低者享受不到此项税收优惠。未来或者可以给予收入低者一定的税收补贴,以激励低收入者投保税收优惠健康保险。
在具体的操作方式上,杨泽云表示,可以参考正准备实施的税收优惠个人养老金的模式,采用统一的税收优惠账户。个人将资金进入该账户,然后可以自行选择可以投保的税收优惠健康保险产品,而税收优惠则通过每年的个税申报即可获得优惠。
此外,由于税优健康险产品可带病投保且保证续保,保险公司担心风险,在经营方面更为慎重。对此,杨泽云表示,有两种发展思路,一种是让保险公司可以用税优健康险引流公司的其他保险产品;另一种是让保险公司经营税优健康险可以实现一定的盈利,而不是当前的差额返还,微利保本的原则。
北京商报记者陈婷婷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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