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方正人寿违法被罚 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
2022-11-30 09:40:41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9日讯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罚决字〔2022〕74号)显示,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存在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变更营业场所的行为。

  上海银保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责令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改正,处2万元罚款。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

  (四)撤销分支机构;

  (五)公司分立或者合并;

  (六)修改公司章程;

  (七)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八)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保险公司违反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曹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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