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财险屡屡被罚!
2022-12-12 09:47:01
文章来源
中国银行保险报

  日前,滨州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财险”)滨州中支公司因违法违规编制虚假报销资料套取费用被滨州银保监分局罚款21万元;时任公司总经理宋秀珍被予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

  据了解,总部设于山东省烟台市的华海财险因管理不善,存在内控合规漏洞,2021年至今,所辖多家机构经营中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华海财险滨州中支公司2021年度虚列防预费、业务宣传费、非单证印刷费等科目虚列费用33笔、金额99万元,上述资金最终回流至公司员工(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和签订代理合同的保险营销员)账户并投入业务发展,实际用途与列支用途不符。另外,该公司拒绝承保摩托车交强险,被罚款5万元。

  此外,华海财险潍坊中支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将开展的直接业务虚挂退休返聘人员(参照个人代理人管理)名下,套取手续费用于业务发展,还虚列服务费、印刷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防预费等科目费用,实际用途与列支用途不符。潍坊银保监分局立案查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合并处罚41万元,对时任公司总经理曹景健予以警告并罚款8万元。

  华海财险枣庄中支公司编制、提供虚假的报表、资料,通过在业务及管理费科目下虚假列支行政办公费用、电子设备费、防预费、广告费、印刷费,造成业务和财务数据不真实。枣庄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另外,该公司聘任未取得高管任职资格的人员,被罚款2万元。

  华海财险淄博中支公司存在报销事项与实际经营事项不符的违法违规行为。淄博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华海财险淄博中支公司罚款12万元;对时任公司总经理孙玉伟警告、罚款2万元。

  华海财险烟台中支公司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2795元,涉及商业车险保费5339.06元。烟台银保监分局决定对该公司罚款5.2万元;对时任公司总经理何树良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

  2020年12月,华海财险烟台中支公司为使下属分支机构达成业绩考核,将部分烟台中支公司业务转移至其下属机构威海中支公司,造成业务数据不真实,共涉及保费531.89万元。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华海财险烟台中支公司责令改正并罚款40万元;对时任公司副总经理马迅风给予警告并罚款8万元。

  2019年2月3日—2019年11月29日,华海财险与某科技公司开展保险项目合作,涉及保险业务724笔,保费收入102.36万元。在具体业务中,华海财险通过特别约定等形式,修改了2016年经备案保险条款中的投保人范围和保险责任。同时,相关保险产品使用的费率区间明显低于报备费率。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时任华海财险非车和再保险部负责人邵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9万元。(姚慧)


责任编辑:曹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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