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违规被罚 未按照规定报送资料
2022-12-19 09:47:33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桂汇处〔2022〕24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警告,并处以90000元人民币罚款。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曹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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