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大树也不好乘凉?银行系险企增收不增利,多家偿付能力不足行业平均
2023-09-04 09:51:18
文章来源
华夏时报

  原标题:背靠大树也不好乘凉?银行系险企增收不增利,多家偿付能力不足行业平均水平

  华夏时报记者李明会 冉学东 北京报道

  自去年以来,银保渠道保费逆势增长,表现亮眼,凭实力强势重新回到各家险企的战略视野中来。

  背靠母行渠道及客户优势,中邮人寿、建信人寿、工银安盛人寿等10家银行系险企保费增速更是喜人,今年上半年,10家公司合计实现保费收入2450多亿元,同比涨超5%。其中,中银三星人寿保费收入同比增幅更是超过50%,与同样保费实现迅猛增长的光大永明人寿一道,在今年上半年成功跻身“百亿元俱乐部”。

  不过,盈利方面,部分险企的表现却不尽如人意。今年上半年,银行系险企净利润合计亏损14.83亿元,较去年同期亏损扩大10多亿元。与此同时,工银安盛人寿、农银人寿和光大永明人寿等多家险企的核心偿付能力和综合偿付能力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对此,业内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系险企需要加大创新力度,优化产品结构,同时也要加强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以提升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

  多家险企保费规模猛增,但盈利困境仍难破

  日前,《华夏时报》记者通过梳理险企披露的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发现,今年上半年,中邮人寿、建信人寿、工银安盛人寿、农银人寿、中信保诚人寿、招商信诺人寿、交银人寿、中银三星人寿、光大永明人寿和中荷人寿10家银行系险企合计实现保费收入2451.95亿元,同比增长5.33%。

  具体来看,今年上半年,10家银行系险企中,中邮人寿凭借875.67亿元的保费规模稳居银行系寿险“一哥”的宝座,建信人寿、工银安盛人寿紧随其后,分别实现保费收入287.42亿元、262.41亿元。

  从保费变动来看,今年上半年,10家银行系险企中6增4减。其中,中银三星人寿保费同比增速最高,为54%,实现保费收入140.86亿元。与此同时,中邮人寿、招商信诺人寿和光大永明人寿保费增幅均超过30%,增长势头迅猛。此外,农银人寿保费降幅最大,同比下降28%,实现保费收入187.64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半年,银行系险企“百亿元俱乐部”再添两个新兵,分别是中银三星人寿和光大永明人寿。

  盈利方面,10家险企中,工银安盛人寿净利润最高,为6.68亿元。交银人寿和光大永明人寿紧随其后,分别实现净利润3.31亿元、3.16亿元和1.61亿元,净利润破亿元的企业还有招商信诺人寿和农银人寿,而中银三星人寿、中信保诚人寿和中荷人寿净利润分别为0.83亿元、0.42亿元、0.06亿元。其中,相比今年一季度,招商信诺人寿、中银三星人寿和中荷人寿在第二季度实现了扭亏为盈。

  而今年上半年保费规模排名前两名的银行系险企则在盈利方面表现不佳,两大险企分别净亏损28.81亿元和3.23亿元。其中,保费规模排名第一的险企净亏损同比扩大超10亿元。

  为何保费规模扩大的同时,不见银行系险企的利润显著提升?

  中关村(5.900,-0.07,-1.17%)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工程副主任袁帅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银行系险企通常将保险资金一部分投资于金融市场,以获取投资收益。然而,由于宏观经济形势不佳、金融市场波动加大,险资的投资回报率受到了冲击,导致保险公司投资收益下降。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文对本报记者进一步补充道,当前低利率环境下,银行系险企的投资收益受到压制,导致净利润增长受限。

  记者也注意到,虽然10家银行系险企中,多家险企旗下拥有资产管理子公司,但综合投资收益率超过3%的仅有两家,分别是交银人寿和光大永明人寿,综合投资收益率分别为3.35%和3.31%,而其他家几险企的综合投资收益率最低为1.87%,最高为2.99%。

  另一方面,面对逐渐“内卷”的市场,保险产品的盈利空间也受到压缩。

  “目前,中国的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保险产品的利润率普遍下降。与此同时,银行系险企面临着银行渠道销售成本高、费率监管趋严等问题,导致其保险产品的利润空间受到压缩。”袁帅如是说。

  他同时补充道,“内地保险公司去年开始实施去‘通道化’改革,要求保险公司通过自有渠道销售保险产品,银行渠道的销售份额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压缩。由于银行系险企的主要销售渠道是银行,‘去通道化’改革对其销售业绩带来了一定影响。”

  张立文则从产品结构本身进行了分析。他认为,银行系险企的保险产品可能存在问题,导致保费收入增长不足以弥补成本和风险的增加。“一些银行系险企可能过于依赖传统的寿险产品,而这些产品的保费收入增长有限。与此同时,一些新型保险产品的销售增长可能不够快,无法带动净利润的增长。”

  多家险企偿付能力低于业内平均水平

  记者通过梳理各家银行系险企偿付能力发现,多家企业偿付能力不足业内平均水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第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7%。其中,人身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8.7%,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6.5%。

  而根据10家银行系险企披露的数据,综合偿付能力方面,除招商信诺人寿、中信保诚人寿、交银人寿和中荷人寿4家险企外,其他6家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低于业内人身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

  核心偿付能力方面,除中信保诚人寿、中银三星人寿、交银人寿和中荷人寿4家险企外,其他6家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低于业内人身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

  10家银行系险企中,前述两项指标均高于业内人身险公司平均值的仅中信保诚人寿、交银人寿和中荷人寿三家。

  值得一提的是,相比去年同期,无论是在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上,还是在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多数银行系险企都出现大面积下滑。

  张立文认为,银行系险企的偿付能力下滑可能与其风险管理不善有关。“银行系险企通常与银行业务相互关联,可能存在资金流动性风险和资产负债匹配问题。如果资金流动性不足或者资产负债匹配不合理,就会导致偿付能力下降。”

  在“偿二代二期”实施等因素的影响下,银行系险企在偿付能力方面面临更高的监管要求,资本补充压力增大。

  袁帅认为,银行系险企需要通过增加资本金、优化资产负债配置等方式来提升偿付能力。“这对公司的利润、经营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责任编辑:腾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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