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投资者网》
近期有多家媒体报道,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人寿”)副董事长朱加麟于9月17日被留置调查。资料显示,朱加麟于2022年2月开始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此前曾担任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人寿”)董事长。
对此,中融人寿目前没有发布官方信息。不过,有业内人士猜测朱加麟被查可能与恒大方面有关,或许是被恒大财富案件牵连。
9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发布案情通报称,近期公安机关依法对恒大财富杜某等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月31日,恒大财富发布公告称,因公司资产处置进度不及预期,未获得资产处置资金,公司无法开展本月兑付。后续兑付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另外,恒大人寿也因资不抵债被海港人寿全面接手。9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官网公布《关于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业务的批复》,同意海港人寿整体受让恒大人寿保险业务及相应的资产、负债。
官网仍显示朱加麟为副董事长
朱加麟加入中融人寿的时候,公司正处于关键时期。中融人寿从2021年四季度开始就不再披露偿付能力报告,公司官网披露的最后一份年报是2020年年报。
朱加麟进入公司以后,中融人寿内部进行了大面积改革。在今年3月召开的中融人寿2023年度工作会议上,朱加麟表示,公司在2022年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的突破,包括完成“三会一层”重塑,不断提升经营管理团队的能力,以加强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为基础,确定了新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扎实、稳健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全面展开。
朱加麟指出,2022年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工作,更充分地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同时,通过重塑公司组织架构、流程、内控、薪酬和考核评价机制,期望有效提高经营效率、管理水平、工作质量和专业化水平。2022年度公司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业务结构明显改善,长险业务翻倍增长,有效提高负债久期;期交业务大幅增长,为公司带来持续现金流入;新业务价值率显著提升,新单规模保费资金成本率下降,业务资金占用下降,在提升业务价值的同时,有效降低经营成本。
据悉,今年7月,有媒体报道称,中融人寿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余庆飞先生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关于免去赵世磊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推举朱加麟副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的议案》等。
中融人寿官网显示,目前该公司披露的董事简历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职责及其履职情况中,董事长一职已不在列,排第一的就是朱加麟,主要职务是公司副董事长。
陷入资不抵债困境
从中融人寿披露的最后一份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是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由中天金融100%控股。资料显示,中天金融曾于1994年上市,今年6月被终止上市。
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中融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都是126.73%。此后,公司再没公布过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当年,公司一季度和二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均为B类。
从公司业绩来看,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保险业务收入为7.67亿元,净利润为2.90亿元。
在此之后,中融人寿的业绩信息来自中天金融年报。中天金融年报显示,2021年中融人寿实现营业收入140.96亿元,净亏损65.36亿元。业绩亏损之下,中融人寿已经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截至2021年末,中融人寿的总资产为682.84亿元,净资产为-33.33亿元。
中天金融的审计报告显示,中融人寿2021年通过非公开市场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和标准金融产品,其中包括账面价值144.04亿元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2021年度确认相应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4.36亿元。
对此,中天金融表示,报告期内,中融人寿受市场环境变化及房地产企业债务违约等因素影响,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出现信用风险,根据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导致所有者权益大幅下降。
据媒体报道,中融人寿所投资的金融资产涉及的主要产品包括“天津远见共创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深业03”、“21深钜01”、“中国民生信托-至信763号宝能汽车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深圳紫竹新兴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五矿信托-汇置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某地产公司债券等等。这些产品,主要来自恒大集团、宝能集团以及海航系等。
到了2022年,中融人寿业绩依旧亏损。中天金融年报显示,2022年,中融人寿实现营业收入65.44亿元,净亏损54.65亿元;公司总资产为712.07亿元,净资产为-93.57亿元。
监管部门下发多项行政处罚
关于朱加麟涉嫌被调查,也有分析人士认为他或涉及中融人寿和恒大人寿之间的“互投”。
今年6月,北京银保监局向中融人寿、余庆飞等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中融人寿罚款合计370万元;对余庆飞、赵世磊给予撤销任职资格;对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武剑给予警告并罚款30万元;对创新业务部(市场二部)总经理李海涛给予警告并罚款7万元。
上述罚单列出了中融人寿编制虚假资料套取费用、编制提供虚假会议材料、重大关联交易规避关联交易管理、以互投形式逃避关联交易审查、利用投资谋取不当利益、互联网保险业务相关系统存在严重信息安全问题、违规将信托作为通道开展资金运用等“七宗罪”。
值得注意的是,罚单显示,中融人寿通过与其他保险公司相互投资对方关联企业的方式,变相为己方关联企业输送利益,规避关联交易审查,金额巨大,且部分项目已出现风险,严重影响保险资金安全,并指出,中融人寿在2018年8月和2020年12月,分别与两家保险公司方面进行了互投。
2022年8月监管部门向中融人寿下发《关于督促股东确认相关风险资产的通知》,要求该公司督促大股东中天金融对资金最终流向中天金融及关联企业的相关保险投资进行排查,其中包括与恒大人寿等保险公司的互投资产。
据财新报道,中融人寿的前任董事长余庆飞在之前针对北京银保监局对自己关联交易指控时,曾经申辩说,在监管部门认定的几笔关联交易中,恰恰忽略了风险最高、问题最大、金额最高的中融人寿与恒大集团高达41.29亿元的互投。
2022年6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强力整治保险机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内部人等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挪用、侵占、套取保险资金,输送利益,转移财产,规避监管,隐匿风险,坚持零容忍、重处罚、严监管,坚决遏制资金运用违法违规关联交易。该通知明确要求保险机构开展资金运用业务,不得存在互投大股东等隐蔽方式规避关联交易审查或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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