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车险市场乱象 监管新规再解“拼费用”难题
2023-09-28 09:46:34
文章来源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今年9月19日,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已满三周年。综合三年来的总体情况,车险综合改革“降价、增保、提质”的阶段性目标已全面达成,“巩固、优化、创新”工作目标正持续推进,消费者在享受到实实在在改革红利的同时,车险市场也正在稳步向高质量发展迈进。但是,依然有一些险企试图借助涨费获得竞争优势。为巩固车险综合改革成果,提高车险服务质效,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车险费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450号文”),要求全面加强车险费用内部管理、全面加强商业车险费用监督管理、持续健全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

  平安产险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450号文”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挂牌后针对车险发布的专项文件,文件以加强车险费用管理为抓手,覆盖各项具体环节,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有力举措和重要部署。

  新规倒逼险企改善业务模式

  具体来看,“450号文”从全面加强车险费用内部管理、持续健全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全面加强商业车险费用监督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保障落实四个方面,对加强车险费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全面加强车险费用内部管理,要求严格车险费用管理、强化手续费核算管控、及时做好费用入账、据实做好费用分摊以及加强中介业务管控。其中,具体要求包括要“据实列支各项经营管理费用,不得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等方式套取手续费”“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提前将费用核算入账”“不得通过中介变相支付车险手续费”等。

  二是持续健全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要求引导附加费用率合理下调,科学设定商业车险手续费比例上限。“450号文”要求财险公司商业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继续保持在25%,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报批报备附加费率上限低于25%的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0年9月19日车险综合改革启动以来,车险预定附加费用率从35%下降至25%,手续费水平明显压缩。车险综改确定了附加费用率上限为25%,险企手续费竞争现象是否会导致费用率超限?中国金融智库特邀研究员余丰慧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险企在费用管理上过度竞争,可能导致费用率超过限制,监管部门加强对险企费用的监管和审查,有助于确保费用率在合理范围内。

  三是全面加强商业车险费用监督管理,要求完善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机制,持续强化商业车险手续费监管。“450号文”要求,对实际执行费率与报批报备偏离较大的、手续费比例超过报批报备上限等行为,可依法责令财险公司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同时,持续强化商业车险手续费监管,严厉打击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行为,规范支付,禁止销售人员垫付行为。

  四是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保障落实,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监管以及做好配套支持,做好车险费用、手续费监测,及时预警,加强新能源车险业务费用管控。

  人保财险车险部相关负责人表示,“450号文”的印发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对车险行业的关心,也体现出监管部门规范市场发展、巩固改革成果的决心。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4.26亿辆,位居全球第一。车险业务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服务国家交通强国战略的重要一环,持续提高车险服务质效,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推动行业提升服务质效

  事实上,为巩固车险综合改革成果,监管部门在费用监管领域一直都保持着高压态势。今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曾发布《关于规范车险市场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要规范车险市场秩序,包括严禁险企盲目拼规模、抢份额,不得偏离精算定价基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车险产品等,并提出持续保持车险监管高压态势,对带头投费用、抢市场的机构,要迅速采取有力监管措施,打早打小,防止个别机构行为影响整个辖区车险市场稳定。

  手续费率越高,竞争越激烈。随着车险综合改革的持续推进,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从[0.65,1.35]扩大为[0.5,1.5],险企定价权更大,随之而来的是车险价格竞争更为激烈,在车险出险率随疫后出行率增加而增加、车险综合成本率居高不下的背景下,险企车险承保难以盈利。因此,监管对车险“拼费用”这类“损人害己”行为的整治从未松懈。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监管整治对市场从来都起到扼住“喉咙”的关键作用,但仅依靠监管机构对市场、险企进行的监督管理,车险市场也无法真正形成良性发展。

  因此,除了政策层面的加强监管外,余丰慧建议,一是通过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建立健全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明确险企之间竞争的底线;二是提高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和理财知识,培养消费者理性选择保险产品的能力,减少盲目追求低价折扣的现象;三是通过引入更多的竞争机制,鼓励险企在服务质量、理赔速度等方面进行竞争,减少对费用的过度依赖,以促进良性竞争。

  平安产险上述负责人表示,平安产险将坚决落实好“450号文”及相关监管要求,以强化车险费用为抓手强化内控能力,提升车险服务,持续修炼内功,提升公司经营内控能力。一是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不动摇,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提升服务质效,摈弃盲目“拼费用”、比价格等粗放竞争模式,持续提升服务能力;二是提升费用管理能力,加强分支机构管控,严格按照“450号文”车险费用管理要求,加强对销售人员日常行为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把保护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杜绝短期经营行为;三是积极参与行业协同,主动参与市场秩序维护,协同行业打击市场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行为,不断提升行业服务口碑。

  人保财险车险部上述负责人表示,从长期趋势来看,“450号文”印发后,监管将持续强化车险合规经营,以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车险市场将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态势。(记者 王笑)


责任编辑:孙霖

车险

监管新规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及文章配图版权问题均请联系本网,我们将核实后即时删除。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