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热议“个人养老金制度优化”
2024-01-03 09:55:38
文章来源
中国银行保险报

  2023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23》发布仪式在京召开。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文灵,原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等业内专家出席论坛并就“个人养老金制度优化”建言献策。

  进一步提高参加率

  “我国个人养老金已有初步框架,但仍存在很多不足。其中,大家最关心的是激励机制不足。”周小川表示。

  我国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按照1.2万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个人养老金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周小川认为,要解决激励问题,需要有两个前提。一是要有足够的危机感,下比较大的决心。同时,要调动相当大的经济资源,过程中涉及诸多利益分配、当前和长远关系等。二是要正确分析和认识可选政策工具现状。从国际经验和理论看,有些工具能提供激励机制,但要看这些工具在我国所处状态,更改或修改是否容易。

  “其中,主要是所得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带来的设计。我认为思路应该更开阔一些,探索可能存在的其他解决方式。”周小川建议,个人账户式养老金可以考虑“供一配一”。例如,养老金个人“供款一份”,雇主“配合送一份”,这样可以明显调动个人积极性。

  梁涛认为,应进一步优化税收制度安排,在当前EET模式基础上,通过丰富税优选择鼓励不同税基群体积极参加个人养老金,凸现制度普惠性。例如,探索提供TEE模式供消费者选择,即在缴费环节征税,领取环节免税。“这种模式对中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免税群体更为友好。”梁涛说,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覆盖人群,调增缴费上限,以加大EET模式下税优力度,提高税收递延的激励效应,增加对高收入群体的吸引力。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副会长唐霁松建议,有效提高中低收入人群参加率,实现个人养老金普惠性,应采取更多惠民政策。比如,通过财政直接补贴方式鼓励中低收入人群参加个人养老金,领取时的税率考虑相应减免;延长个人养老金未使用缴费额度有效期,将过去未使用的额度打通使用;将未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单位员工的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额度与个人养老金缴费额度打通使用。

  解决缴存率较低问题

  截至2023年6月末,我国已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人数达4030万,缴存金额182亿元。

  郑秉文指出,较高的个人养老金参与积极性是建立第三支柱的重要前提,但缴存人数仅占参加人数的22%,投资人数仅占缴存人数的62%,这是比较低的。如何让怠惰的参加人变成活跃的参加人,是当下个人养老金制度面临的问题。

  “尽管已超过4000万人开户,但实际缴存人数不多,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个人养老金的认知意识、参与意识有待提高。因此,要通过深入研讨分析原因、寻找出路,共同为优化个人养老金建言献策,为老百姓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王文灵表示,要为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海峰认为,应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今年以来,各地陆续出台支持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的系列举措。制度出台之初打好的是“地基”,试点中发现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扩大办理机构入口、提高税优限额、丰富税优模式、建立自动加入机制、设置默认投资选择、优化提取条件等方式,为个人养老金提供支撑,形成持续缴存、持续投资、规模逐年扩大的趋势。

  适当提高支取灵活度

  根据制度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除极个别情况外,个人养老金只能退休后领取。由于期限较长,大多数人特别是年轻人持观望态度。”唐霁松建议,要提高个人养老金账户支取灵活度。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做法看,设计多种情况下提取、支取条款,提供资金流动性,有助于提高个人养老金参与积极性。

  梁涛认为,应适度提高个人养老金取用灵活度,变强锁定为弱锁定,在有效管控前提下适当放宽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保障参与人在发生重大变故的情况下大额资金的应急需求,增加本人及直系亲属重大疾病、伤残等特殊情况为法定金额全额领,子女读书、赡养老人、偿还债务等情形为部分领取条件,更好地平衡制度的原则性和灵活性,提高账户资金使用效率。(记者朱艳霞)


责任编辑:腾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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