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超区域从事业务等,吉林省昌禾保险销售被责令停止新业务3个月
2024-01-05 09: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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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秀梅)1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吉林省昌禾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因虚列人员套取费用、委托未在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开展保险代理业务、超出规定的经营区域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活动、未按规定对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变更和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变更事项进行公开披露,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同时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3个月。
时任吉林省昌禾保险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阳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同时撤销任职资格。
责任编辑:腾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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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区域从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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