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偿付能力防范风险 险企增资发债热情不减
2024-02-08 09:32:33
文章来源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保险企业频频增资发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监管压力和市场竞争的推动,也有内部业务拓展和偿付能力提升的需求。近年来,随着保险监管政策不断收紧,保险企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满足监管要求、提升自身的竞争力,需要通过增资来扩大资本规模,从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险企业需通过增资来补充资本。


  进入2024年以来,险企增资发债的热情依然不减。


  1月3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阳光人寿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显示,同意其增加注册资本27.027亿元,由183.425亿元增至210.452亿元,其股东阳光保险集团参与此次认购。据《金融时报》记者梳理,截至2月4日,金融监管总局已公开的获批增资险企包括三峡人寿、爱心人寿、华泰人寿和恒邦财险的增资计划。此外,包括长江财险、信泰保险等险企也披露了公司获批增资或拟增资计划。短短月余时间,险企已获批或拟增资金额超过140亿元。业内普遍认为,险企补充资本。


  对此,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普遍表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实施后,对险企的资本补充带来了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各家险企密集进行增资发债动作,有助于增强自身偿付能力抵御风险。


  多家险企增资发债


  1月15日,长江财险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上发布了拟增资公告。公告显示,该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湖北宏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认购该公司增发股份7.32亿股,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该公司增发股份2.55亿股。增资方案调整后,湖北宏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长江财险26.17%的股份,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则持股9.12%。


  《金融时报》记者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包括华泰人寿、三峡人寿、爱心人寿、信泰人寿、恒邦财险在内的多家险企接连拿到增资批复。1月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了多份批复,同意华泰人寿注册资本从36.325亿元增加至43.125亿元;同意三峡人寿注册资本从10亿元增加至约15.37亿元;同意爱心人寿将注册资本从20.2亿元人民币增加至20.7561亿元;同意恒邦财险增加注册资本3.03亿元人民币,由20.60亿元人民币变更为23.63亿元。


  从今年开年以来获批增资或拟增资的险企股东名单中不难看出,国资股东频频“现身”。恒邦财险此次变更注册资本,其第一大股东江西金融控股集团就是江西省首家国有全资金融控股集团,由江西省财政资产中心持股59.2%,而后者为江西省财政厅100%控股。


  今年1月,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发布关于三峡人寿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公告内容显示,三峡人寿增加注册资本请示获批,注册资本从10亿元增加至15.37亿元。相关公告显示,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增资26873.85万股,并列为三峡人寿第一大股东。


  记者梳理发现,除了增资,险企还普遍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补血”。2023年11月,新华保险发布公告称已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10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公司资本,增强偿付能力,为本公司的良性经营创造条件。


  除资本补充债券外,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也受到险企追捧。2023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发布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复,同意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2.7亿元。2023年1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复,同意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此外,包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险企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事项也在2023年获批。


  改善偿付能力抗风险


  为何险企频频增资“补血”?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偿二代二期工程落地的“阵痛期”尚未完全过去。自2022年初正式施行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以来,对保险业审慎监管的三支柱框架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受其影响,部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出现下滑。


  东兴证券研报分析认为,偿二代二期工程落地后,上市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特别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降幅较大,但仍显著高于监管要求。相较之下,部分相对激进的中小保险公司在实施新规后,偿付能力降幅较大。


  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2023年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工作信息,2023年SARMRA(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评估结果显示,保险公司普遍增强了风险管理意识,强化了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在风险管理方面取得了进步;部分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部分公司简单照搬监管制度,不能因地制宜明确“重大”“核心”“定期”等内容的定量要求,部分公司资本规划脱离实际情况,压力测试情景设置不合理、测试结果分析利用不充分。


  对于此次增资,在此前阳光人寿公开的计划书中显示,是为了保障公司偿付能力稳定。根据阳光人寿2023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27.2%及178.48%,2023年第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AA。阳光人寿称本次增资是为保障公司偿付能力稳定。


  物产中大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参与增资入股信泰人寿,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金融产业布局,推动保险资金跨周期、低成本优势与公司养老服务产业的紧密结合,探索实践“养老+保险”的业务模式,助力共富养老产业发展。此外,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推动保险投资业务与公司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及新兴产业投资融合发展,稳步提升公司金融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有业内专家表示,保险企业频频增资发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监管压力和市场竞争的推动,也有内部业务拓展和偿付能力提升的需求。近年来,随着保险监管政策不断收紧,保险企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满足监管要求、提升自身的竞争力,需要通过增资来扩大资本规模,从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险企业需通过增资来补充资本。同时,保险企业在扩大业务规模的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渠道建设、品牌推广等方面,通过增资,保险企业可获得更多资金支持,从而加速业务扩张,此外是提升偿付能力,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是衡量其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保险企业增资后的资本实力将得到增强,进而提升其偿付能力,可更好地保障客户权益。(王笑)


责任编辑: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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