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工作,加强养老金融产品研发与健康、养老照护等服务衔接。”在今年国务院办公厅1号文件《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中,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被特别提出。
长护险,被称为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之外的“第六险”,旨在为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以减轻失能人员家庭护理费用负担。
自2016年试点以来,经过多年探索实践,长护险试点已扩至全国49个城市,多地逐步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运行模式。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最新数据,目前我国长护险制度参保人数超1.76亿人,累计超过225万失能人员享受待遇,年人均减负约1.4万元。
我国的长护险制度采取由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模式。随着长护险试点的逐渐深入,人们愈发意识到,在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失能人群及相关家庭对照护及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强。北京大学一项人口学研究显示,预计到2030年,我国失能老人规模将超过7700万人。另有研究报告显示,到2050年,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将增长3.42倍,达到4380亿元。因此,在将长护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的同时,大力发展商业长护险,成为越来越迫切的社会需求。
聚焦长护险,其实就是将银发一族的养老思维从“活着”转变为“活好”。围绕长护险的社会大讨论也从早先的“有没有”向如今的“好不好”转变。现在,人们普遍关心:长护险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筹资的压力如何解决?长期护理保险产品能否迅速满足填补市场需求?
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长护险正是解答这些问题的一把“关键钥匙”。长期来看,长护险制度面临筹资不足和过度依赖医保基金的问题,对其可持续发展不利。鉴于这一痛点,专家们强烈建议,在社会长护险的基础上,应大力发展商业性长护险,弥补财政支持力度的不足,加快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体系建设。
尽管我国商业护理保险产品早在2005年就开始推广,远远早于国家层面2016年启动的社会长护险试点,然而,目前商业长护险市场仍较小,仅占健康险市场1.5%左右。并且,绝大多数产品仅提供护理金给付责任,未能提供足够符合失能人群需求的护理服务。
那么,商业长护险如何在银发经济中“乘风破浪”?
保险公司应在人寿保险转换成长护险业务中抓住业务契机。在我国,普通寿险业务的存量规模非常庞大,这也表明转换业务在我国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有业内人士粗略估计,这一规模可能达到8万亿元左右。将现有的寿险业务转变为长护险,不仅可以满足银发一族不断增长的长期护理需求,也可为保险公司带来了新的收入来源和业务增长点。
保险公司应不断推进商业长护险产品的开发和升级。当前,商业长护险产品形态较为简单,在定价、核保、理赔和风控方面能力仍显薄弱,多数产品也缺乏配套服务。保险机构应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互联网渠道,推动保障产品与护理康养服务产业的融合发展,逐步拓展护理保障上下游产业链,开发出更多群众认可、价格可接受、配套服务权益的相关产品。
保险公司还应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组建护理服务队伍、选择优质的护理服务供应商,建立以老年人健康为核心的服务体系,将长护险的待遇支付方式从现金补偿向直接提供服务的方式转变,为参保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服务,满足客户在长期护理保障方面的差异化需求。(孙榕)
商业性
长护险
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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