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7月5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主办的《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发布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正式发布了《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公约》。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金融监管总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统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用心用力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当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捍卫者。保险业蕴含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理念,与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天然契合,保险业协会组织制定《自律公约》,既是深化行业协作、培育行业文化的主动探索,也是提升行业消保水平、维护良好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金融消保局将会同保险业协会,广泛凝聚市场各方合力,塑造可信赖、能托付、有温度的保险业良好形象,共同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屏障。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表示,本次《自律公约》的发布,是保险行业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提高服务水准、抵制不良的经营方式的重要举措,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表示欢迎和赞许。中国消费者协会一直高度重视保险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希望未来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险业协会及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强联系与协作,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推动消费者保护理念的转变,让金融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更有尊严,让广大消费者在安全、优质的金融消费环境中尽享生活的幸福和美好。
保险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于华表示,近年来,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悉心指导下,保险业协会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作为全国性自律组织的积极作用,在自律、维权、服务、交流、宣传等五个方面集中发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公约》的发布,是保险业协会担当责任、践行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又一重要举措。《自律公约》鼓励和倡导保险机构主动承担起市场主体应尽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保险长期稳健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共同致力于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自律公约》的发布,必将为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添砖加瓦,注入新的活力。
保险业协会党委委员、副秘书长马晓伟从制定背景、制定原则、主要内容、制定意义四个方面对《自律公约》进行解读介绍。公约共有10章39条,从服务行为管理、消费者信息安全保护、消费者教育、纠纷化解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分为总则、基本要求、产品服务开发设计及信息披露、销售行为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消费者信息安全保护、消费者教育宣传、消费者纠纷化解、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
发布会上,各保险机构代表现场签署了《自律公约》,并纷纷表示,保险机构将积极响应《自律公约》的号召,加强自律管理,切实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共同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为守护人民美好生活贡献力量。
《自律公约》作为保险行业消保领域首部纲领性自律规范,是行业消保工作的基本要求与示范指南,也是今后做好消保工作的评价准则。公约的发布,标志着保险业协会及会员单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不仅体现了保险业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深入践行,也彰显了全行业凝心聚力、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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