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冷翠华 见习记者 杨笑寒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前三季度,9家银行系险企总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473.29亿元,同比增长约18.6%;实现净利润168.23亿元。9家银行系险企中,有5家险企在报告中表示部分数据采用了新会计准则进行核算。
受访专家表示,新会计准则的运用对保险公司的净利润会造成较大影响。在新形势下,银行系险企还要通过加深与母行的合作、使用现代科技等多种方式提高竞争力,推动业务实现更好发展。
保险业务收入超3000亿元
“银行系险企”指的是由银行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保险公司,相较于其他保险公司而言,银行系险企与母行具备更紧密的合作关系,拥有一定的资源优势。
从保险业务收入来看,今年前三季度,9家银行系险企合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473.29亿元,同比增长约18.6%。其中,中邮人寿、工银安盛人寿、建信人寿分别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286.02亿元、405.30亿元、370.13亿元,位列前三名。从增速来看,中荷人寿、中银三星人寿和农银人寿的保险业务收入同比增速较快,分别为46.0%、31.0%和28.1%。
从净利润来看,今年前三季度,9家银行系险企中,除光大永明人寿有亏损外,其他险企均实现盈利,9家险企总计实现净利润168.23亿元。其中,中邮人寿、工银安盛人寿、建信人寿分别实现净利润108.12亿元、17.94亿元、17.77亿元,位列前三名。
值得注意的是,9家银行系险企中,建信人寿、农银人寿、中邮人寿、交银人寿、工银安盛人寿均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今年在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数据的核算上采用了新会计准则(指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2020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等新准则)。
根据监管规定,我国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保险公司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保险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其他保险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保险公司提前执行。
新会计准则的切换使得保险公司利润产生了较大波动。例如,采用新会计准则的交银人寿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实现净利润11.11亿元,但其披露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三季度报告中采用了旧会计准则,在该准则下,净利润则显示为亏损10.87亿元。此前一家头部险企在一季度报告采取了不同会计准则后,净利润相差超过了50亿元。
针对新会计准则对险企净利润的影响,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昱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会计准则对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金融投资资产等部分的计算均进行了调整,导致保险公司的净利润变化较大。在目前贴现利率下行的情况下,新会计准则的运用总体来说有利于保险公司的净利润表现。
数据显示,采用了新会计准则的5家银行系险企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额均位于前列。
探索新模式提高业务产能
除会计准则的切换外,今年以来,银保渠道推行“报行合一”(保险公司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银保“1+3”(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限制取消等政策,也对银行系险企的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
懂保汇创始人兼CEO陆敏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银行系险企坐拥银行的‘金矿’,它们和母行合作的紧密程度是其他险企没法比的。”
陆敏进一步表示,银行系险企需要跳出传统银保的业务模式,成为新模式的领头人。为实现这一目标,银行系险企需要利用现代科技,尤其是AI(人工智能)技术,使得银行网点和客户经理的传统关系转变成AI辅助销售保险甚至是AI自主销售保险。在新模式下,银行系险企逐步变成可提供低成本保险产品的公司。随着其成本的大幅下降,银行系险企的产品将更有吸引力,业务也会实现更好发展。
银行系险企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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