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轮科技变革和世界政治经济秩序转型背景下,生物武器传统安全问题,重大传染病、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入侵等传统生物安全问题,与生物科技的两用性、网络生物安全等非传统生物安全问题交织,与经济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军事安全等融合,引发日益严峻的国家安全问题,深刻影响国家发展和国际格局。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全力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倡议,加快探索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生物安全体系,实现生物安全从被动应急到主动防御转变,已经成为重要战略议题。
构建未来重大生物安全风险的战略预警体系
洞见未来生物安全风险源头。展望未来,生态系统的变化、全球化旅行和贸易等,导致致病微生物与人类接触机会显著增加,驱动致病微生物由其自然栖息地向人体加速迁移,来自自然界的生物安全风险长期持续存在。同时,来自技术进步和人类社会活动的生物风险显著增强。生物科技变革及其在健康、资源、能源、环境、国家安全领域的广泛应用,使得既有的科技研发组织管理、转化应用监管治理模式、国家安全机器都面临不同程度挑战。可以预计,未来生物安全风险来源更加广泛,危害将进一步累积叠加、聚集扩散。
坚持人类命运休戚与共,自觉把生物安全置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来把握和谋划,推进生物安全风险战略预警。从长远看,新生物科技革命是关于生物和生命存在发展演化内在指向的科技,“双刃剑”效应极其突出。既有大国秉持零和博弈思维、冷战思维,与新兴经济体在太空、网络、海洋、生物等具有战略价值的新边疆形成强烈的观念对峙和利益冲突,对全球战略稳定影响深远。亟须从国家综合竞争力、制度与发展理念的角度,从科技与自然生命互动、科技与社会互动、科技与人性互动的角度,系统审视生物安全起源本源、大流行传染病应对公共产品稀缺、生命伦理道德底线模糊、微生物耐药、全球生物多样性加速丧失等人类发展面临的系列重大问题,自觉回应时代挑战。
打造立体感知生物安全风险态势的监测识别体系
“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国家生物监测识别体系的战略目标是实现对各时段、各地区、各类生物安全风险的立体、总体态势感知,实时监控生物安全事件发生,研判发展历程、发展趋势,以达到危害的早预警、早识别、早干预。
坚持顶层设计、循序渐进,国家生物监测识别体系建设着眼发挥科技支撑和理念引领作用。在开发实施满足疾控、农林、环保、军事、安全、海关、科研等多部门基础需要的检测装备和“条状”监测网络上,面向不同层次终端用户需求,进一步建设集成数据收集传输、全谱监测、数学建模、数据挖掘、风险评估与态势预警等多功能模块的智能网络,建设覆盖国内、国境和海外任务区监测预警网,建设科技文献、专利标准数据、开源科技信息、灰色数据的风险态势监测与趋势预见的信息情报工作体系,建设对多渠道来源乃至相互冲突、异质性生物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科学解读的综合集成研讨机制。实现对生物安全苗头性事件的触发既感知、本底生物风险的长期积累与验证利用。
建立集中生物安全决策指挥和高效处置工作体系
生物安全危害防控是一项人、技、器、制度协同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复杂的协调活动。目前,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委员会及其协调机制、重大疫情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基本运作体系已经搭建。也毋庸讳言,在物质科技储备、政策协调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缺乏深度磨合和长期、系统高强度经费投入。据粗略统计,“十三五”时期,生物安全领域年度中央财政科技能力投入在40亿元左右,人均不到3元,处置保障能力相对不足。
坚持适度超前,设置集中统一的决策指挥与管理体制。横向上完善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重大疫情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军队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集中统一的生物安全预算机制,纵向上划分中央部委部门、军队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建立协调机制下的部门、区域管理体制与各司其职的职责体系、对应政策保障。将不同层面的生物安全战略智库建设和作用发挥纳入各决策指挥和管理处置支撑体系,形成专家委员会支撑的“统一权威、高效运转”指挥处置体系格局。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实践检验,加强生物安全危机模拟测试,建立应急工作体系以及动态调整物资储备目录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演习演练、应急疏散,增强疾控、医疗系统、教育、交通物流等行业的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生物安全教育,筑牢全民族生物安全意识,推动合力攻坚的社会动员体系。
打造牢固生物盾牌,将锻造科技国之重器、保底手段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前瞻布局,构建以国家实验室等为核心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体系化对抗能力和水平。针对“侦检消防治”优先攻关方向,部署库、网、技、装四大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搭建广泛“产学研医用”平台,提供更快、更有效的应对物质手段、技术装备和理论策略,推动我国生物安全体系由被动应急到主动防御的战略转型。
全面夯实国内生物安全法律和规则指引体系
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的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我国有关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共90多项,但多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缺乏规划性、全面性和协调性,造成管理处置行为困境。根据即将出台的生物安全法,系统梳理国家生物安全相关政策及其关联与指向,制定国家生物安全战略实施方案和生物安全法实施细则,清理相关的法律规范。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各类风险评价制度、分类与分级制度、列表制度、许可制度、标志制度、越境转移事先知情同意制度、应急制度、培训与角度制度、公众参与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等制度落地。
推进生物安全领域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区域生物安全治理、部门生物安全治理、行业生物安全治理、单位生物安全治理全过程,强化“放管服”,引入更多柔性政策指引工具、治理型规制工具和对话平台,靠前服务更大范围“监管服务对象”,加强政府同学术界、产业界、金融界和社会机构等不同主体间的协调,审慎调整生物安全高等级实验室审批运维和统一调用政策,建立更流畅的生物安全产品监管和市场准入体系。
提升全球生物安全治理参与度和影响力
我国是有关国际组织成员国和条约缔约国,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倡导方,提高我国在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中的参与度和规制制定能力,对于优化国际治理体系、维护战略安全环境、服务保障国家外交大局具有战略价值。
坚持量力而行,制定生物安全国际合作规划、统筹深度参与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的举措。合理设定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和信息交流。在《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履约核查机制、“建立生物防扩散出口管制与国际合作机制”倡议、“生物科学家行为准则”倡议、《生物多样性公约》公平公正分享遗传资源议题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强同世界卫生组织、《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履约支持机构等专业机构及非政府组织的交流合作和人员派驻交换。开展多层次国际研讨对话,加深国际社会对我国政策主张的认知。加强新兴领域规则制定的技术储备,适时提出具有强大统摄力的新规则倡议,为维护全球战略稳定贡献中国力量。
发展国家生物安全理论体系
作为国家安全新兴领域,生物安全既是重大实践问题,也是重大理论问题,蕴含生物安全主体、生物安全客体、风险和危害演变、战略目标、安全策略与手段等要素,涉及科技变革、生物安全科技、生物科技安全、生物安全事件、生物非安全、传统生物安全、非传统生物安全、生物武器、生物主动防御、外来生物威胁与内部生物安全漏洞、国家生物安全主客观感知、生物安全能力、生物安全治理、生物安全制度与规则、智库人才等诸多概念范畴。
人类社会已经迈入“生物安全时代”,亟须对生物安全领域的基本命题、核心问题、基本构成要素及其组成的复杂理论体系,再回顾、再前瞻、再综合。例如,重大理论问题方面,生物安全主体的边界问题和客体危害形态的本质区别与内在联系问题。重大政策战略方面,生物安全战略态势如何评估和净评估?具有哪些颠覆性生物安全风险,如何主动塑造国际生物安全?重大工作举措方面,战略目标如何设定,选用何种安全策略与手段,避免低风险向高风险转化,避免风险交叉感染?如何更好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推动生物安全事业可持续发展?要坚持生物安全理论的革故鼎新、生物安全体系实践推陈出新、生物安全观念和体制制度的吐故纳新,推动生物科技进步、构建生物安全体系阔步向前。
生物安全体系
生物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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