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国家对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和大科学装置建设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许多地方政府推动大科学装置建设的热情迅速提升。
地方争相布局建设大科学装置意味着什么?将带来怎样的影响?对此,《中国科学报》专访了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国家实验室主任陈和生。
《中国科学报》:对于目前地方推动上马大科学装置的现象,你怎么看?
陈和生:近年来,由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社会影响和辐射效应,不少地方纷纷提出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宏大计划。地方政府关心科技创新的热情可嘉,但部分地方出现的过热苗头,可能带来的严重问题,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有的地方政府绕开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划和审批,采用非常规方式,在既无长远规划又无专业队伍的情况下匆忙上马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工程,将破坏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由国家层面统一规划的传统,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影响国家整体规划。
《中国科学报》:会带来哪些负面影响?
陈和生:这些地方盲目上马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很可能形成一批新的“烂尾”工程。
国家规划的大型科技基础设施立项过程主要包括4个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动工报告,这一过程需要明确设施的科学目标、用户群体、建设队伍和技术可行性,并编制详细的设备清单和明确的工程概算。但目前有些地方采用“边设计、边施工”的方式盲目突击上马,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科学规律。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必须认真考虑全生命周期的经费需求。大型科技基础设施每年的运行费大约是建设经费的10%,并且还需要更大数量的科研经费支持,以及大量的升级改造费用。
从正在承担极为繁重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相关研究单位高薪挖人,造成现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队伍骨干人才流失,可能严重影响这些在建项目的顺利完成。以先进光源为例,目前,全国有能力建设先进光源的队伍主要有3支,这3支队伍各自有非常繁重的任务。加之国际科技合作环境出现深刻变化,在建设施的建设和研究本身就面临严峻挑战。实际上,这些地方临时拼凑的队伍不可能形成一支数百人的专业全、水平高的建设队伍。这些单位更没有必需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队伍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缺乏关键技术能力,不可能完成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艰巨任务。
《中国科学报》:你对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有什么建议?
陈和生: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数量和种类已经基本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但装置的综合性能、实验终端的数量和性能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特别是科学产出差距更为突出,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较少,不能满足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求。
我们应当继续部署一批新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同时重视现有设施的升级改造,重点支持为战略必争的关键领域服务的设施,努力做到高质量、适度超前发展,高水平、全方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方案应当有明确的科学目标和用户群体,力求综合性能先进、符合国情。必须充分考虑装置的可行性,特别要综合考虑建设和运行队伍以及管理开放水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规划要考虑装置的全生命周期,重视装置的立项和建设,同时必须认真考虑它们的运行开放维护、实验设施的建设以及升级改造。不应盲目追求单项指标的“世界第一”。如果不考虑科技发展的实际需求和设施建设的可行性,只是为了体现对科技创新的重视而建设,低水平重复,将不利于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未来的持续发展。
《中国科学报》:如何既避免地方政府盲目上马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又能调动地方政府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积极性?
陈和生:必须继续坚持国家统一规划和部署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原则,坚持以国家科技发展的战略需求和用户需求为导向。为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参加大科学装置建设的积极性,我建议将新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工程的地方共建部门,从现有的装置所在省市适当扩展到由邻近省市共同承担,这样可以满足更多省市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愿望,集中力量办大事,建设国际先进水平的设施,加快实验终端的建设,同时扩展与地方的合作,促进对地方科技创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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