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角度看,人类已走向后工业社会,这一历史性社会转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向度,需要从后工业社会的视角进行审视,并且需要采用新的治理方式加以解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科技支撑,在众多科技中,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战略性和前沿性技术,或可为基层社会治理路径创新带来契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上强调,要发挥区块链在促进数据共享、提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区块链技术的多重特性与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数字化、再组织化等发展目标具有高度的嵌入性和拟合度。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基层社会治理场域下的多元嵌入与应用,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路径的内在要求和策略选择。
区块链嵌入社会治理的复合效应
区块链技术的共识机制、信任机制、协调共享机制等特点,与我国基层社会治理视域下凝聚社会共识需求具有天然的互补性。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基层社会治理,一方面可以创新基于区块链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丰富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研究;另一方面可以建立适应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理框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决策科学、服务精准和管理精细,进而充分释放治理效能。
第一,区块链能消解信息不对称困境,推动基层社会的信息共享。长期以来,以政府为中心的行政型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占主导地位,中心化管理模式无法有效防范政务数据篡改、泄露和丢失等风险。与此同时,政务数据开放共享迟滞,数据资源流通缓慢,也导致无法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公共决策的功能。区块链技术具有集体维护、不可篡改(伪造)、可溯源、点对点传输等特性,可以防范恶意修改、伪造、数据泄露、“双花”(即一份钱被花两次,这是数字货币领域最大的难题)等行为,也可有效避免中心服务的操作不当和数据丢失风险。通过区块链技术保证社会治理进程中产生的数据内容公开、可溯源且防篡改,并引入利益相关群体进入基层社会治理场域进而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可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由系统封闭化、中心单一化逐步走向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以此构建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二,区块链能建立信任网络,重塑基层治理改革思维方式。传统基层治理模式具有鲜明的“强国家—弱社会”表征,社会组织、市场等主体相对缺位。缺乏社会各主体的共同参与、质询和监督,必然导致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下降、权力垄断和滥用等问题,易弱化公众信任程度,引发社会信任危机。区块链技术基于去中介信任机制、共识机制、协调共享机制,适用于多环节、多方协同参与且互不信任的场景。而信任是多元主体进行基层协同治理和互信规则建构的合作基础,良好的信任关系可以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从单一主体下的管理控制到多元主体下的公共服务转换,区块链的算法信任机制与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性 信任”的价值追求相契合。借助区块链技术可以促进治理生态中双边信任向多边信任及社会公信的转变,突破传统国家治理体系所形成的认知固化和思维僵化。借鉴其自组织思维、社群思维、共识性思维、协调共享思维,将市场治理机制与社会治理机制引入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形成“国家—市场—社会”协作与联动的治理机制,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改革提供新的动力与机遇。
第三,区块链能强化治理效能,推动治理的“帕累托最优”。我国传统社会治理主体间合作机制缺乏全面性,业务协同相对困难,部门间推诿和拖延现象时有发生。信息公开与更新不及时、不一致,沟通渠道畅通程度不高,基层社会群众参与公共事务渠道有限,基层社会公共领域监督和反馈功能有待提高,这些现象容易导致管理和服务产生资源配置重复浪费的问题,增加治理成本和风险,阻滞治理效能的提升。区块链利用其非对称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技术、智能合约机制,实现信息交互过程中的保密性、安全性和不可篡改性,能解决政务数据在多元主体之间的授权分发、访问控制、安全传输等问题,使用分布式架构能够便捷地引入利益相关者一起参与治理过程和治理机制设计,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区块链在简政放权、权威信息发布、加强监督、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精准预警、重大舆情精准处置等方面可发挥关键性功能,有效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区块链嵌入社会治理的路径保障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指引。在此指引下,全面激活“区块链 社会治理”的功能效应,需要在制度建设、结构形塑、技术支撑、价值保障等方面下功夫,实现区块链嵌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达到帕累托最优。
第一,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推进区块链技术的多元应用要适时建立激励和约束性的规则体系,推进该技术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机融合与互动。其一,在区块链的顶层制度设计层面,应补足法律层面的“短板”,明晰区块链在法律中的“身份识别”。同时,构建区块链多元应用的激励机制,推动区块链在多元场景中的技术赋能。其二,在区块链应用的行业政策和行业标准层面,需要标准化政策、监管政策、互操作规范等行业政策进行支持、引导和鼓励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联合开展区块链相关技术合作研究,探索区块链应用场景,维持良好的行业生态。
第二,重塑社会治理结构。区块链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必然引发社会治理的主体结构、话语体系和权力架构的深层次变革。传统社会治理是基于统一的中心构建垂直有序的、由上至下的治理结构,而区块链嵌含的社会治理结构有着鲜明的点对点“强连接”、扁平动态、非线性等特征。因此,为完善并重塑传统的社会治理结构,政府要实现向网络平行参与者的角色与功能转变。政府应积极开放共享数据资源,通过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实现底层数据的互联互通,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等各主体平等、自由的多元协同治理架构,以此建立与新时代相适应的非线性、扁平化、交互式的基层社会治理结构。
第三,推动技术赋能。构建以区块链技术为依托的基层社会治理技术支撑体系,推动以技术创新引领制度创新,最终实现技术嵌入新时代社会治理转型与升级。因此,一方面,要在“公共主链”的基础上引入面向各个公共管理部门的“联盟链”;另一方面,以时间戳、哈希函数、智能合约、数字签名、非对称加密等技术保证数据的可溯源、可追责以及隐私安全。通过这两个方面,营造可信任的数据资源共享环境,积极推动跨部门、跨地区系统间的协同治理,探索建立更加智能的网格化治理模式,助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第四,加强价值引领。技术也是一种文化,技术的发展需要价值观的介入和匡正,才能深入挖掘技术在精神层面的价值与内涵。深度把握区块链技术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可利用其价值确认、交换、回报机制,鼓励个人诚信、组织互信、劳有所得,实现人与人之间的融合,尤其是基本价值的融合。区块链技术的价值体系应与“平等、公正、敬业、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一方面,应继续在基于区块链的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集体意识、法治精神和民主氛围,发挥区块链价值传递网络的最大效益。另一方面,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区块链技术的引领作用,确保借助区块链技术回应和满足民众的利益诉求,实现人民满意度最大化的社会治理价值目标。
(本文系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计划“江苏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机制与优化路径研究”(BRA2020058)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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