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建部官网消息,26日,住建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数据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优化升级房屋网签备案信息系统,推动房屋网签备案数据共享共用。要确保房屋网签备案服务不停止,数据采集不中断,并在数据共享应用时做好保密和脱敏处理。
来源:住建部官网
《通知》提出,为推进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按照经国务院同意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办房〔2015〕45号)精神,我部编制了 《全国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数据标准》(以下简称 《标准》)。
《标准》数据内容包括楼盘表基础数据。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房屋编码、房屋坐落等物理状况数据。交易网签备案数据。包括房屋买卖、租赁、抵押等交易与权利状况数据。应用扩展数据。是指通过共享使用楼盘表数据方便群众获得政务服务和公用事业服务所涉及的必要数据。
《标准》适用范围包括优化升级房屋网签备案信息系统。各地可根据业务需要在本标准所列数据项基础上进行扩展,但本标准所列数据项不得删改且不得填写为空。明确全国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采集数据项,确保房屋网签备案数据的标准化、结构化,提高数据质量。建立与地方政务服务或公用事业服务平台数据交互通道,为数据共享共用提供依据。
《通知》要求,优化升级房屋网签备案信息系统,推动房屋网签备案数据共享共用。要确保房屋网签备案服务不停止,数据采集不中断,并在数据共享应用时做好保密和脱敏处理。同时,积极拓展互联网移动端房屋网签备案业务,逐步实现“互联网大厅”模式,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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