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人民政府发布通知称,《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合理消费的意见》因部分条款内容与上级有关要求不符,经研究,决定不予执行。
据了解,该《意见》的内容涉及降低首付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取消二手房限售期、实行购房补贴等刺激购房需求的政策。这已经是疫情以来第11个撤回稳地产政策的地方。
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宁阳县放宽政策是因为其去库存压力较大,但受舆论压力还是进行了撤回,这也体现出当前地方政府的一些囧态。另外,部分地方政府借“三稳”之名行刺激和炒作之实,导致踩踏调控的“红线”,应该被及时叫停。下一步关键还是各级政府部门要落实好中央提出的“房住不炒”定位,“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目标,以及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的原则,同时切实完善并落实好因城施策,也避免所有政策都“一刀切”。
宁阳县撤回稳地产新政
5月17日,宁阳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合理消费的意见》,促进疫情期间房地产销售,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保障房地产市场总体稳定,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意见》提出实行购房补贴、取消二手房限售期、保障网签户子女入学、降低首付额度、降低贷款利率、鼓励企业优惠打折销售等六项支持政策。
1、实行购房补贴。实施购房财政补贴政策,对购买普通住房(不含二手房)且已签订网签合同备案并实际购买的购买人,由县财政按每套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期限为自本文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10月8日止。
2、取消二手房限售期。凡是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二手房(含车位等)即可上市交易,疫情期间网签交易的各项税收中县级留成部分的50%将予以返还,进一步增加房源、拓展市场,为群众购房提供更多选择。
3、保障网签户子女入学。加大教育支持力度,凡是购买商品房的购买人,自完成网签合同备案之日起即可享受县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的有关政策。
4、降低首付额度。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30%。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5、降低贷款利率。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工作,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结合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6、鼓励企业优惠打折销售。积极引导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和市场情况,研究推出针对消费者的优惠购房让利活动,为购房者提供更多实惠,激发群众购房热情。2020年10月8日前购买的普通住房(以网签合同备案为准),每平方优惠折合人民币不低于50元。
不过,上述新政仅存1天就被撤回了。
5月18日,宁阳县人民政府发布通知称,《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合理消费的意见》因部分条款内容与上级有关要求不符,经研究,决定不予执行。
已有11例地产松绑政策“一日游”
对于宁阳县稳地产新政被“一日游”的原因,易居智库研究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宁阳县出台降低首付和利率、取消限售等政策刺激住房消费,是因为其去库存压力较大,但是受到近期舆论影响,还是遵守了最近的政策基调进行了撤回。某种程度上来讲,这也体现出当前地方政府的一些囧态。
不过,严跃进预计,两会后,各地政策调整宽松还会出现。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统计,疫情以来,已经有驻马店、广州、宝鸡、济南、海宁、柳州、青岛、荆州、赤峰、淮安、宁阳等11地房地产松绑政策被叫停或调整。被叫停的原因是这些城市有的试图降低首付比例,有的变相松绑限购,有的试图全面放开公寓限购,大都伴着需求侧刺激的影子,容易引起市场炒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多地政策“一日游”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在主观上,一些地方政府试图搞“套路”,借“三稳”之名,行刺激和炒作之实。二是在客观上,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把握好政策调整的分寸。这都可能导致踩踏调控的“红线”,对“三稳”都产生了不利影响,应该被及时叫停。
倪鹏飞认为,下一步关键还是各级政府部门要落实好中央提出的“房住不炒”定位,“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目标,以及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的原则,同时切实完善并落实好因城施策,也避免所有政策都“一刀切”。
其中,城市政府要压实主体责任。一方面要知行合一。发自内心的去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决策,不可以借助“三稳”之名,行炒作之实。另一方面要提高政策水平。要充分考虑这些政策调整能不能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会不会导致“三不稳”。
国家和省市区的主管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还要完善监管机制和改变监管方式。一方面,紧紧抓住关键、抓总体、抓结果、抓“红线”或底线。另一方面,应该给地方相机抉择的权力。同时要逐步实现机制化,否则会导致“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倪鹏飞告诉券商中国记者,对于地方政府政策调整是否得当是有观测和鉴别标准的:一是看措施。属于不允许变动的或者属于中央决定的,地方政府不能随意改变。我们注意到个别城市政府在所谓“稳定楼市”新政里,将属于制度的内容都随意放松和改变了;二是看结果,如果采取变动的措施,导致市场波动超出合理区间,即便调整是属于地方有权决定的具体政策,也要对政策调整的后果负责。
楼市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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