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多家企业因违法被处罚。其中,京税稽四罚〔2020〕3号显示,北京诚和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和通物流)因取得有问题发票进行偷税被处罚,罚款金额6505.24元。处罚依据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查询企查查得知,诚和通物流成立于2011年8月1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郭帅。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仓储保管(未列入相关专项规划的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物流仓储设施除外);货运代理、分批包装、配送服务;物流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海上、陆路国际货运代理。参保人数30人。(闫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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