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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尚水因偷税被北京市税务局处罚
2020-04-22 08: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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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多家企业因违法被处罚。其中,京税稽四罚〔2020〕2号显示,中科尚水(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尚水)因偷税被处罚,罚款金额782.27元。处罚依据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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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资料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查询企查查得知,中科尚水成立于2014年10月1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尚永礼。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及推广、技术服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环保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通用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技术检测;租赁建筑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工程造价咨询;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参保人数16人。(闫冬)


责任编辑:谢鑫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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